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单位必须与发票一致么

纳税服务 2023-08-02 14:37 编辑:admin 77阅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单位必须与发票一致么

  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票、货、款一致,即:开出发票的单位必须是销货单位、货物必须是从销货单位发出,款项也只能支付给销货(开票)单位,不能从销货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的记账凭证,是买受人付款的依据,仅仅具有确定最终应付价款准确数额的作用,本身并不是付款凭证;

2、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以收受价款为前提,而实践中出卖人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收款的情况比较常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是否付款之间并无高度盖然性的对应关系和证明作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买受人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证明责任并未转移至出卖人,买受人仍应承担进一步举证的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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