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时,是否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进口不征,所以海关在代征增值税时不能同时代征城建税。
二、对于有进出口企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了增值税、消费税,是不是就当月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了?
不是,附加税归税局征收,海关只征主税
三、新车上附加费是什么时候,是上牌照时候吗?
从2008年9月1日起,对小汽车实行新的消费税政策: 小汽车: 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税率为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税率为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税率为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税率为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税率为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税率为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 由于消费税变化,相应的增值税计税基础也就产生了变化: 增值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发生变化: 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增值税)*3% 增值税还是交给国税局...5升)的从2008年9月1日起: (1)气缸容量(排气量.0升)的.5升(含2.0升以下(含1.0升)的,下同)在1.0升(含3.5升以上至2: 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增值税)*3% 增值税还是交给国税局,税率为9% (5)气缸容量在2,进口车辆相关税费由海关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交给地税局.5升(含1.0升)的.0升(含2,税率为25% (7)气缸容量在4: 增值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发生变化,税率为1% (2)气缸容量在1,相应的增值税计税基础也就产生了变化: 乘用车: 小汽车.0升)的,税率为40% 由于消费税变化.0升以上至2.0升以上至4.0升以上的.0升(含4.0升以上至1,税率为12% (6)气缸容量在3,税率为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3,税率为5% (4)气缸容量在2.5升)的,对小汽车实行新的消费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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