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的材料用于建造厂房为什么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119 2024-03-15 06:14

购进用于建造厂房的材料所含进项税,按照规定应该分两年抵扣,如果一次性抵扣,需要将次年抵扣的40%应进项转出。依据如下:

财税36号文件附件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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