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会经费必须交吗?

纳税服务 2023-09-18 06:53 编辑:admin 283阅读

一、天津工会经费必须交吗?

工会经费必须交。工会经费每个单位都要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同时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二、工会经费到底怎么交?

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 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不是会员不用交。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千分之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2、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消费合作社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

4、人民政府的补助。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给同级工会的补贴,是工会经费的补充来源。它具有一次性和专用性的特点。

5、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扩展资料:主要的工会支出企业如果有工会就要计提工会经费(须是经过当地的工会批准或备案的)。当然你的工会经费也必须上交部分给出当地的工会。一般私营企业是没有工会的,所以不用提工会经费,但如果你单位有工会,或当地要求必须设立工会,那就应该提工会经费。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通常包括三部分:1、由企业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办公设施。包括工会日常活动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以及有关水电、办公用品等设施,通常由企业提供,其维修费用通常也由企业承担。2、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3、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截留挪用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以及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费分成和上缴比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截留、挪用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下列情形均属于截留、挪用应上缴工会经费行为:(1)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后,未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和期限上缴工会经费的。(2)擅自改变全国总工会或省级工会的规定,降低上缴工会经费比例,减少上缴经费的。(3)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后,采取不入账,少入账或另设一套账等手段,弄虚作假,隐瞒实际收入,减少上缴工会经费的。(4)擅自将应上缴的工会经费挪用于本级工会或补助下级工会的基本建设,或挪用于所办企事业的投资或其他用途,少上缴、不及时上缴工会经费的。(5)同意所属工会少上缴或不上缴工会经费,影响上级工会经费分成收入的。(6)以其他手段或借口少上缴或不上缴工会经费的。

三、工会经费交少了咋办?

一般情况下,工会的经费是每年都缴纳的,如果经费觉少了,后续会有人让你补上的,这种情况下就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才会有公费,这种情况下如果交少了,不用担心后续会补交的

四、2022工会经费怎么交?

2022 工会经费缴纳方式:先交后返、分级缴纳,具体实施的方法以当地的为准。

一、先交后返:《工会法》第42 条规定,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每月向总工会或代收的税务局,缴纳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 2% ,后再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工会组织。

二、分级缴纳:企业先核算出需缴多少工会经费,按比例交总工会或代收税务局;按多少比例交企业基层工会。

五、工会经费筹备金必须交吗?

位置在河南郑州,我咨询了河南省工会,答复是必须要交。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公司缴纳的叫做工会经费,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公司缴纳的叫做工会筹备金。人数不够的公司,可以和其他公司联合成立工会组织。但是必须要缴纳。我身边好几个同行都没有缴纳过工会经费,我个人也感觉好像工会没起到过什么作用,觉得离我好遥远。

六、工会经费每个员工都交吗?

一、 你们公司是要交工会经费的呀。 首先你公司就应该成立工会。我国的《工会法》就有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二、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在我国也是有规定的。 1、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省总工会直管单位和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省属产业工会在汉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规定)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 三、 以前你没交过,只能说是地税忙忘了或者是管你们这一片的地税小组已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取工会经费·的任务。工会经费是我们应该交的。

七、工会经费每个单位都要交吗?

根据工会法必须要交,不管你设没设立工会,只要有人员有工资就需要交。

《工会法》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实际上就是你得建立工会,不单独建就得联合建,建了就得交会费。

八、江苏省工会经费收缴标准?

江苏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

  第三条 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第二章 代收范围和缴费标准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拨缴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

  第五条 实行财政统一划拨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全国垂直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工会所属在江苏单位按原渠道拨缴工会经费,经省总工会批准管理经费的省级产业工会按原渠道拨缴或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第六条 工会经费拨缴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比例暂按各地现行规定执行。

  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按本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筹备金,由地方税务机关全额代收。

  第七条 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及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账户管理

  第八条 各市、县(市)及与省总工会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地方总工会)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工会经费集中户”,用于工会经费的转入、汇集及工会系统内部的经费上缴、下拨,不得提取现金和列支费用。

第四章 代收和汇缴

  第九条 工会经费收缴实行属地管理,收缴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条 工会经费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拨缴。缴费单位应于每月(季)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和拨缴上月(季)应缴的工会经费。采用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的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期限按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期限办理。

  第十一条 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统一使用税收票证,地方总工会不再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缴费单位所缴工会经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催报催缴,地方总工会协助开展催报催缴工作。

  第十三条 有特殊困难的缴费单位,可向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缓缴申请,地方总工会应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处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代收纳入地方税务机关征管信息系统管理,代收数据由地方税务机关定期传递给同级地方总工会。

第五章 拨付和退付

  第十五条 地方总工会按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规定办理代收工会经费的分成结算,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和渠道分别上缴上级工会、拨入本级工会和返还下级工会。

  第十六条 地方总工会取得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的代收明细清单和收到划转工会经费后,实行2%全额代收的地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基层工会应分成的60%工会经费返还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对未能提供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暂不返还分成经费。

  第十七条 因错缴等原因造成多收工会经费的,由缴费单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送主管地方总工会办理退费审批手续,多缴费款直接从工会经费账户中退还给缴费单位,地方税务机关不办理工会经费退付业务。

  第十八条 地方总工会应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会经费拨付和退付工作。

第六章 代收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 代收工作经费由地方总工会按工会经费代收总额(不含应返还基层工会60%部分经费)的3-5%拨付同级地方税务机关,主要用于代收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第七章 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 地方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会经费日常上缴、下拨和退付管理;

  (二)负责工会经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

  (三)负责与地方税务机关等单位对账,建立和登记工会经费管理台账;

  (四)负责督促缴费单位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协助地税部门开展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

  (五)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六)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欠费单位的支付令、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地方税务机关职责:

  (一)负责工会经费代收及缴费信息传递;

  (二)负责对欠缴工会经费单位开展催报催缴;

  (三)协同工会部门开展工会经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

  第二十二条 地方总工会、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会经费收缴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法律及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缴费单位应依法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

  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地方总工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地方总工会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会应严格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建立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依法依章程接受下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地方总工会应定期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工会应接受同级及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制度规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九、工会经费要每月申报吗?

陕西省的工会经费是每月都要申报的,由于工会经费不是正税,所以有可能各个省的规定不同,有的省则有可能是别的规定,详情要规定当地税务局。

十、劳务派遣工会经费由谁交?

实际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由实际用人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金额=工资薪金总额*2%。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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