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怎么填写?

纳税服务 2023-08-07 09:07 编辑:admin 206阅读

一、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怎么填写?

1)总机构应该把分支机构的利润合并,如果还是亏损的话,"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即填0

2)今年是按06年的三项因素的数据来计算比例,所以表中都应填06年度的数据.一般来讲这个比例定好整年是不变的.

3)是,每个季度都得填,因为分支机构不知道总机构的应纳税额是多少.

二、汇总纳税企业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汇总纳税的企业不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2、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4、各分支机构年度申报表 5、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3年用预缴申报表)

2、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3、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4、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以上资料中,总机构的1、2项和分支结构的1、2、3项资料通过网上申报,其他资料需要报送纸质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窗口。

四、注销的分公司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按照新的跨地区所得税缴纳的规定,分公司的所得税需要缴纳在当地,例如:我司在2008年7月底注销分公司,那么注销的分公司所得税第三季度如何处理,是否按照总公司7月份的所得税额乘以分配比例(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来缴纳,如提出注销的时候是7月份,审批完成的时间是8月份,所得税是缴7月份一个月还是7、8两个月?《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第十四条 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第三十五条 分支机构注销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以看出:分支机构作为纳税人,应在办理完注销以后,才能依法结束纳税义务,且在注销后15日内,总机构负有将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义务。如果该分支机构是8月份才办理完注销手续,那3季度就应该在当地预缴7、8两个月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信息表怎么填?

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填报。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六、汇总纳税企业是什么意思?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是税务局认可的集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汇总纳税企业有:  

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5)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1)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2)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采取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一些成员企业在经营上难以独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汇总缴纳就成为必然。  实行汇总缴纳,表面上看只是税收征收办法的改变,但由于汇总缴纳允许各个机构的盈亏相互抵补后缴纳所得税,部分减少了汇总企业的应纳税额,其实质是给予汇总纳税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较为合理地计算征收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税额。但汇总缴纳加大了税务机关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和监控的难度,比较容易产生税收漏洞。

七、偶然所得税由个人纳税?

首先,这笔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不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专指购买奖券、彩票后中奖、中彩得到的收入。

第二,1000元的劳务报酬,个税应纳(1000-800)*20%=40元。

第三,企业代扣代缴个税,通常是整体申报,很少单独为个人或某笔应税业务申报税款。

第四,可以要求企业出具一个书面证明,确认税款已由企业代扣代缴,写清楚劳务报酬金额,应纳税额。

八、山东省莒南籍名人汇总?

很难确定是否可以完整地汇总山东省莒南籍名人,因为历史上莒南地区的人才涌现较多,并且有的名人可能并没有被正式记载或被广泛知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莒南地区孕育出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文化名人、学者、艺术家等等,其中包括:- 历史人物:战国时期的齐国将领田忌,明朝大将李自成等。- 文化名人:近代文学家郁达夫,古诗词学者陆心源,古文辞学大师俞平伯等。- 学者:近现代著名管乐演奏家、教育家丁善德,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的孙永园教授等。- 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于文华,民间艺人王海洋等。这些名人的成就对于莒南地区的发展和文化传承产生了重要影响,值得我们铭记和传承。

九、个人所得税重复纳税?

没有,个人所得税只交一次,重复缴税查明原因

十、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证明?

(一)公司代缴

如果是公司代扣代缴,那就方便了。现在一般都是网上申报,银行代收,盖章确认,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里有明细清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个人缴纳

1、如果是个人自己申报,可以到各办税服务厅填表申报,缴税,当场就可以打印出完税凭证,上面盖了税局的章,这就是证明。具体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全市任一一个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开具;

(2)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查询当地地税局官网,注册账号,根据提示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自助服务终端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自助服务终端,从外观看类似银行自助柜员机。终端正面是一个触摸式的显示屏,显示屏右侧为身份证扫描区,将身份证贴在扫描区,仅1秒钟时间,显示屏就出现本人身份证号码和输入键盘。点击键盘、输入密码后,窗口很快显示出“个人纳税信息查询”字样,并提示:请选择“税款所属时期”后点击“查询”按钮。比如,您可以将时间的下拉可选框改为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显示屏很快就出现了您近两年每个月的纳税记录。点击“打印全部”,盖着红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就从下面的打印口吐出来了。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相关说明

1、单位部分员工没有取得年度《个税证明》,请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联系地址是否正确。每年2-3月期间,税务机关会集中寄出上一年度的《个税证明》。可能您的《个税证明》还未寄到,请耐心等待。如到三月底还未收到,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可向扣缴单位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2、“税款所属期”的含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征(2007)13号]的规定,本年度打印《个税证明》上的“税款所属期”与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取得所得所属期是一致的。

3、《个税证明》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邮编地址差错问题。可能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局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建议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并委托相关部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更正错误信息。

4、《个税证明》上的所属期有缺漏问题。造成所属期缺漏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扣缴义务人未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已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但税款未在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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