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纳税服务 2023-08-16 17:44 编辑:admin 258阅读

一、契税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前(时)缴纳契税。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三、契税纳税申报表盖了章代表交了契税了吗?

契税纳税申报表盖了章仅代表该契税申报通过了地税部门的审核,不代表交了税。契税的缴纳以契税完契证明或契税发票为准。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因我国的税收体制原因分为国税完税凭证和地税完税凭证,都用于证明已完成纳税义务。最常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等。

四、契税纳税申报表丢了会有什么后果?

一、南京契税纳税申报表掉了,可以去南京市政务大厅地税局窗口重新领取一份既可。

二、契税纳税申报表主要的填写内容包括税款所属期,填报日期,纳税人名称,计税基础,税率、税额等。是购房者缴纳契税时需要填写的表格。

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五、房屋契税纳税申报如何选择主产权人?

在房屋契税的纳税申报中,选择主产权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人就应该是主产权人。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那么应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主产权人,一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共有情况:如果是夫妻或者亲属多人共同购买的房产,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为主产权人进行纳税申报。

2. 投资情况:如果是多个人用于投资购买的房产,可以选择其中投资比例较高的人为主产权人进行纳税申报。

3. 实际使用情况:如果多个人共同使用房产,可以选择其中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人为主产权人进行纳税申报。

4. 税务管理情况:如果税务部门有规定,可以按照规定选择主产权人进行纳税申报。

总之,选择主产权人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实际情况和规章制度等原则,避免出现纳税漏洞和纳税纠纷。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咨询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

六、契税的延期纳税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办理延期?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税发[2001]110号文件规定:纳税应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征收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且同一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在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延期申请的程序: (一)、申请。纳税人向其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二)、受理、审核。受理征收机关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延期缴税理由是否存在。对情况属实且符合规定的,签署初审意见,逐级报送省级征收机关审批。(三)、批准。省级征收机关经核实、批准签署意见后,下发受理征收机关。受理征收机关经过审批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退还纳税人,登记《逾期未纳税情况表》,相关资料归档。

七、纳税申报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八、怎么办理契税申报,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办理房产信息查档证明。

政策:第一个套房,税率在90平方米以下,税率为90144平方米,税率为1.5%,超过144平方米或第二套房,别墅,商业用水税率为3%,目前的证明是享受税收优惠。

2、准备申报税务信息。

需要准备采购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复印件,检查证明。

3、提交税务信息。

材料准备好后,税务机关可以向地方税务局税务部门报税报税,并填写信用担保。

4、确认税务信息。

税务部门在接受税务部门后,将输入相关信息,并列印一份房地产交易税报税表的复印件,其中将有纳税的基本信息,经过确认后仔细审核并确认签字。

5、支付的契税。

在房地产交易税申报和审计表后到收款柜台缴纳契税。

九、配套费,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移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辽地税函〔2013〕216号)文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包含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及其金额的,其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当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包含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的,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通知缴纳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的文件发文时间;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没有通知缴费文件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的上述费用收缴凭证开具的当天。”

十、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流程?

步骤/方式1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并选择需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企业进入

步骤/方式2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后,选择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申报,并选择在线申报。

步骤/方式3

进入在线申报后,选择本期是否有差额征税(默认为否),并点击进入申报表。

步骤/方式4

点击右上角“发票数据汇总”,进入“一键采集”界面

步骤/方式5

5、点击“获取发票数据”,获取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数据。系统会采集您本期已上传的发票信息并归集到相应栏次。

步骤/方式6

点击“导入申报表”,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有误(发票数据传输可能会延迟),可直接在发票采集界面进行修改,再导入申报表。(其中电子网络发票数据因没有税收分类编码,需要纳税人根据发票数据自行计算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

步骤/方式7

此时有一个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发票汇总相关数据仅供填写申报表时参考使用,请您认真核对各类发票份数、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您可以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查看或修改数据,也可以在申报表填报页面直接修改。其中无法自动带入报表的发票数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申报数据最终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点击确认后跳转至增值税申报表界面。”

纳税人可像以前进行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在申报表修改数据,同时校验数据是否有异常,数据异常时,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可按提示进行相关数据调整。

步骤/方式8

点击【暂存】可暂时保存申报表数据,不对数据项表单进行校验,仅提示纳税人哪些数据项有误,但仍可暂存申报表数据。

步骤/方式9

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申报表数据,但对数据项规则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则保存成功,校验未通过保存失败;

步骤/方式10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当纳税人信息经过增值税比对通过时,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若税款大于零则提示是否继续申报附加税,点击确定后进入附加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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