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税前扣除,那么就还没计算出企业所得税

纳税服务 2022-12-17 12:33 编辑:admin 104阅读

一、既然是税前扣除,那么就还没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缘何说“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

计算企业所得税,首先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是提在应纳税所得额前不予扣除,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再以此为基数,核算企业所得税。

二、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此外,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扩展资料: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三、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增值税1般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不允许抵扣的税金是?

两个税种完全不1样,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征收的1种税,1般纳税人采取的扣税制,即价税分离,以销售环节收取的销项税额-购买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而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所得征税,缴纳的增值税税金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与是不是1般纳税人无关。

五、税前不可以扣除是什么意思

不可用于税前抵扣,是说在计算所的税的时候,不能在几税前用于抵减利润的情况.比如,交际费,只能部分用于抵减,剩余部分,就是税前不能扣除.

六、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有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一、可以直接扣除的税金

(一)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计入本科目。另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规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的上述四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二、计入相关资产,间接扣除的税金

(一)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车辆”成本,依法计提折旧。

(二)耕地占用税、契税

耕地占用税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契税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或者“固定资产——房屋”,依法摊销或者计提折旧。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使用权价值结转“开发商品”,销售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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