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收入是否纳税?

纳税服务 2023-01-06 23:55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一、投资公司收入是否纳税?

不需要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内其它居民企业,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的,其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请问投资公司需要交什么税种及多少税率?

投资公司要承担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投资公司向外借款,借款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3%。(城建及教育附加增值税的10%)。

二、如果是股权投资,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25%。

三、股票收益也要交企业所得税25%。

四、设立时需缴纳印花税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

五、设立后每月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打到标准)。

扩展资料:

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1、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3、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4、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5、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种

投资公司要承担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投资公司向外借款,借款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3%。(城建及教育附加增值税的10%)

二、如果是股权投资,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25%

三、股票收益也要交企业所得税25%

四、设立时需缴纳印花税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

五、设立后每月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打到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增值税

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百度百科-城建税

可以去问一下当地的税务局,具体税种也就出来了,投资公司是商贸企业,税种多的,但税率不要!不要担心!问问有什么优惠!

投资公司要承担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投资公司向外借款,借款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3%。(城建及教育附加增值税的10%)

二、如果是股权投资,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25%

三、股票收益也要交企业所得税25%

四、设立时需缴纳印花税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

五、设立后每月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打到标准)

注、基本就是以上税收,具体的建议向有关部门问一下。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小规模的,请说得详细些

楼上的文件有些已经失效,最新的近以下文件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帐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希望以能够帮到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

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2001年1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对《通知》中有关规定的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一、关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全部是独资性质的,其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问题

投资音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之和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之和

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贸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实行查账征税方式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未弥补完的年度经营亏损是否允许继续弥补的问题

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四、关于残疾人员兴办或参与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问题

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收入来定的

一般你到地税报到时就给您定好了税率为1或2

这个是季报的具体的你得到你当地税务所问问

地区不同,征收办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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