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在免税购进的物资中,有改变用途的物资是不允许免抵退的,要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予以减除的金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两个公式分别看都比较难理解,但是将两个公式合并后就成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样一来,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表现得比较明晰起来,也就是从认定的出口销售额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 这样计算的原因包括三个: 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 第二因为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 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
二、抵减增值税额怎么理解
“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扣除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额的一种比率。17%、13%、11%、7%、3%、零税率等。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抵减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所谓的发票抵减税金主要有2种方式:
1、抵减增值税,这种主要是一般纳税人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上的金额和税额认证发票后抵减,或者根据税收法规的要求,计算抵扣。
2、抵减企业所得税。这种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发票上的金额计入到成本或费用科目,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四、抵减增值税额所得税汇算如何填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益表)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填写,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假设你持有一个股票,在过去一年里该股票的价格发生了变化,导致你在这个股票上产生了公允价值变动。下面是填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算清缴申报表的步骤:
1. 找到相应的申报表
你应该使用的是会计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表样通常在当地税务局网站上下载。
2. 打开申报表,找到“资产”和“损益”部分
在这个部分,你需要填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你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本年期末资产净值 - 本年月初资产净值
注意,这里需要将“资产净值”替换为实际的股票价格变化。
3. 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在这个部分,你需要填写其他相关的信息,例如资产原值、投资成本等。你可以参考会计报表上的相关数据填写。
4. 核对和修改
最后,你需要核对填写的数据,确保它们与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一致。如果你发现数据有误,需要修改过来。
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申报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虚报。如果你不确定如何处理公允价值变动,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会计服务人员。
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三、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