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期应退税额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的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货物-(当期进项税额-不得史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比大小)
A、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二、上期应退税额为什么要加在本期交税
一句话概括:2020年的退税清单显示需要补税,说明纳税人所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缴相应税款。
专业指导建议:
退税清单显示补税需要缴纳,这属于正常的税收征管情况。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和减免税使用时,如果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过低,税务机关在进行退税清算时将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并要求补缴不足部分的税款。
首先,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和准确的相关凭证、会计账簿等,以支持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数据。如果提供的信息不足以佐证申报数,税务机关有权重新审核相关数据并作出调整。这会导致实际应纳税额高于申报额,出现增税的情况。
其次,在税法规定允许的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使用时,纳税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核,避免超范围或多次扣除等行为。如果在离岸扣除或税基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也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补税。
再次,如果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比较复杂,如投资收益、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收入等同时存在,这会增加应税所得额的计算难度,更易出现错误申报的情况。纳税人应在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申报前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或选择专业税务师进行税前筹划与申报,减少补税的风险。
综上,2020年退税清单显示补税,可能由于纳税人申报材料不足、税前扣除或税收优惠使用不规范、收入来源较复杂等原因造成应纳税所得额低申报。纳税人需要加强对相关税法规定的学习与理解,做好合规税前筹划,并提供详尽的申报材料与信息,争取公正的税负,这既是纳税人的权益所在,也是税收征管的基本要求。税收制度的公平性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维护,避免过度追逐个人利益而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出现。
补缴税款属于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的税收征管行为,纳税人需服从相关要求并配合完成补税或复议等工作。相信相关文书的送达也会详细列明税款计算的过程或依据,以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如果仍存在异议,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提出复议申请,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当期应退税额计算公式
4-5个点。客户在不含税价格上加了8-9个点得到含税价,自然13-8/13-9,实际到手4-5个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1、当期应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乘以退税税率;
2、退税收入计算方法为采购成本除以1+增值税率再乘以出口退税率。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 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本期应退税额负数怎么申报
13833.38是实际预缴的所得税,如果汇算是真实客观的,实际是亏损103923.20,那负数就负数,是你多缴,是应退税,不用调整。
如果汇算存疑,不想体现退税,把应补退项调为0,先按你实际缴纳的13833.38倒算一下,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然后在调增项上调一下,如果你是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10%),那就把应纳税所得额调为138,333.80,这样应纳所得税额是13833.38,已纳13833.38,应补退就为0.
五、当期应退税额的会计分录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六、本期应退税额怎么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应退税额"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将"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举例: 企业申报2月份退税资料50万元,企业于3月15日前申报,退税部门3月31日前审核通过,将退税汇总表退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