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的主体单位?
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囯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囯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刬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主体单位应该是县、市级政府的住建部门。
二、单位经济适用房值得买吗?
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所以,我觉得对于普通的家庭条件来说,单位经济房还是值得买的!
三、北京哪些单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在2012年之前是有的,但是2012年末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这两种政策房就停止申请了,成为了一个历史名词。
在那以后自主性商品房也落下帷幕,现在就只有共有产权住房一种政策优惠房了,而能购买经适房的单位就更没有了。经适房是面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政策福利房,从来没对单位出售过。
四、单位集资自建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
《根据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在购买人取得产权后的5年内,只拥有有限产权,不得处分,所以,5年内你不能转让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五、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证能买吗?
经济适用房有土地证,但是房屋产权属于国家。一般土地证的产权是50年。只要是国家行为就会有产权证,(土地是国家划拨的,并非出让)只不过是绿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六、海南乐东经济适用房出手土地收益多少?
乐东房价也不算高,因为海南是农业省份,土地多,人口少,收入也不高,正常经济适用房几年后可出售。土地收益一般百分之六七十。农村人口居多,土地收益就少。
七、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以武汉为例,经济适用房买卖土地出让金=(房屋市场价格-房屋原购置价格)*70%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其购房人购买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原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划拨土地的,从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土地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70年。继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后上市交易的其他房屋,土地出让金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的70%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的标准收取。扩展资料:经济适用房买卖的土地出让金的其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由市、区房管和国土交易窗口受理,并按规定征收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房产交易税费后,分别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按本规定征收的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优先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规定
八、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价格较低、质量较好的房屋,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社保缴纳情况等。具体条件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而有所不同。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首先,需要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资料。接下来需要等待政府部门的审核和公示,最终通过摇号或者其他形式来确定最终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名单。
房产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一般情况下,已拥有其他房产的家庭是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如果存在不动产,会被认定为已经解决了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的权益
经济适用房享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一定年限内不得转让、出租,违约可能会被收回房屋等。同时也享有购房补贴、贷款优惠等政策。
结语
总的来说,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且对住房情况有严格的限制。如有需要,建议向当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解决关于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疑惑。
九、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能拍卖吗?
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是能够拍卖的,不过拍卖后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政策方面的要求,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当然是能够进行拍卖的。用拍卖的钱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转为商品房过户了。
十、无锡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怎么交?
无锡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土地出让金有差异,基本上是每平方600元—1000元之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