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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班组管理?

271 2024-07-05 18:32

一、如何加强班组管理?

班组长是兵头将尾,是现场管理的直接指挥者和组织者,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要带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班组长必须提高自身素质、重视基础管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强化班组长的五种意识 ①安全意识。班组长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作为班组管理的第一要务。 ②全局意识。班组长要胸怀全局,坚持原则,有长远眼光,有整体意识,考虑问题要全面,解决问题要周到。 ③超前意识。对问题和隐患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尽早排除各种障碍,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④创新意识。班组长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创新能力。 ⑤质量意识。班组长要明确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意识,强化质量控制,生产出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

坚持做好五项重点工作 ①作业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生产管理的核心,班组长要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五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政治思想工作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科研解决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②班中动态管理。班组长要随时掌握班中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③职工岗位管理。岗位管理是班组管理的基础,班组长要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每名职工的作用。 ④交接班管理。班组长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安全生产、设备运行、任务完成、材料消耗等情况详细记录下来,确保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⑤工作质量管理。班组长要经常检查职工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奖惩分明。

综上所述,要成功地做好班组长工作,必须在工作

二、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1、假期风险评价控制:风险评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危险源的划分和预评价,找出各单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有的放失,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加以解决,从危险源源头上预以控制。

2、加强监督抓隐患整改: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保证措施,通过它可以对公司的安全决策监督实施,又能快速向公司决策层,反馈最新的安全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决断,其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危害因素,快速消除安全隐患。

3、总结工作抓整改提高:通过阶段性的总结和评比找出差距,找出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做为下一阶段应解决的问题,达到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这个提高包括言论理念和行为意识,客观环境和管理技术。

4、更新理念抓积极因素:找准切入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长期细致的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思想的彻底转变,将安全预防工作的重点前移到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环节上来。

5、落实责任抓网络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工作,采取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划分,落实到边,和安全生产目标,逐层分解鉴定到底的方法,使各个体单位安全目标实现,便能确保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三、如何加强寺庙管理?

首先就是系统化管理。在员工的约束和财务管控上。另外寺庙有自身的特色,一定要以德服人,仁慈治下。规定要制定,也要遵守。但号召大家遵守的方式要懂得变通。

四、如何加强机关管理?

一、严肃工作纪律

  (一)机关全体人员要服从工作分配,根据各自岗位和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禁出现疲沓应付、推诿扯皮、消极懈怠等不良现象。

  (二)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一旦违犯,按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班期间严禁打牌、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二、加强机关学习

  1、每周五下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日,除集中学习外,机关干部职工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 集中学习时间,除因公外出、病假和其他特殊情况外,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

  三、严格出勤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每天2次到办公室指纹识别实名签到。上午8:00-8:30和下午1:00-1:30签到。无特殊情况延迟签到半小时者视为旷工。办公室负责根据作息时间规定合理设置和调整签到时间和区间,并做好签到考勤情况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书面通报。

  (二)因公出发的,属于出差范围的填写《出差审批单》一式两份,分别交办公室和财务科留存;不属于出差范围的填写《外出登记表》,交办公室留存。

五、如何加强景区管理?

建立假期旅游应急响应制度。各大景区管理部门要科学测算,规范景区的游客接待人数。在游客人数已经超过景区接待能力时,要及时启动假期旅游应急响应制度,限制游客继续涌入景区,以免景区爆棚,造成各种意外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将其进行合理有序的疏散,避免游客由于情绪失控出现各种不文明行为。

健全假期旅游文明导游制度。各大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导游的文明导游培训。要求各导游在带团到景区游玩时,要与所在团的游客约法三章,约束好游客的旅游行为。同时景区要加强对文明导游的监测制度,并且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于不符合景区文明导游规定的旅行团,要求其必须整改到位,才能够带团进入景区。

加强假期旅游科学管理制度。各大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术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重要的或者业务性突出的岗位,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假期旅游期间,要建立景区领导干部的文明旅游目标考核责任制,有效提高景区的文明旅游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管理问题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才能推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切实推进旅游业快速、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呈日益增长趋势。尤其在价格秩序方面存在着越权定价、质价不符、价格攀比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充分认识价格杠杆对旅游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控有度,健康发展,发挥其支柱产业的作用。

完善价格监管制度,营造旅游发展环境

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旅游景区要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切实可行的作价办法。对保护性开放的重要文物古迹、大型博物馆、重要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等,其门票价格应按照兼顾保护和开放的原则核定;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其门票价格应按照体现公益性的原则核定;对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游览参观点,其门票价格应以体现爱国主 义精神为主,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实行减免的政策;对具有明显季节差别的旅游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当的季节差价,适度引导客源流量,充分发挥旅游景区接待能力,形成合理开发、持续利用、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旅游大环境。

建立科学价格机制,促进旅游健康发展

根据按质论价原则,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质上调,劣质下降的双向调整原则

把价格建立在合理的位置上,既不能让旅游经营者获取高额利润,也不能让旅游经营者负债、亏损经营,并明确旅游项目、价格、售票办法及优惠票价的对象,尤其是考虑如何吸引旅行社、旅行团队,让旅行社有利可图。

六、国务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严禁炒土地的規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下发以来,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区仍存在用地秩序混乱、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特别是非法交易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以开发“果园”、“庄园”为名炒卖土地、非法集资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转让管理,防止出现新的“炒地热”,保持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审定,现就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非农建设非法占用土地

城市、村庄、集镇建设一律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原有建设用地要统一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计划供地;各项建设可利用闲置土地的,必须使用闲置土地,不得批准新占农用地,闲置土地未被充分利用的地区,应核减其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指标。

农村居民点要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新建房屋要按照规划审批用地,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不得随意征、占农用地。小城镇建设要明确供地方式和土地产权关系,防止发生土地权属纠纷。

乡镇企业用地要严格限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并结合乡镇企业改革和土地整理逐步调整、集中。

严格控制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范围,公路两侧符合条件的农田,必须依法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三、加强对农林开发项目的土地管理,禁止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

农林项目开发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权属和地类必须经过严格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进行农林项目开发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禁止以征用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

以承包经营方式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农林项目开发的,必须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林项目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使用土地,严禁改变农林用途搞别墅、度假屋、娱乐设施等房地产开发,确需配套进行非农建设的,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严禁未批先用土地。

四、强化开发用地的监管,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

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以拍卖方式取得的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土地使用权,在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完成前期开发后,方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以租赁或承包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原出租或发包方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转包、分包。

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林开发项目的信贷管理,加大对以土地开发、土地转让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未交清土地价款、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用地,各有关银行不得允许其进行抵押贷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工商管理,严格核定开发企业经营范围。开发企业不得使用“招商”等不规范用语,不得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吸收股东进行土地开发的,不论以出售、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还是以其他方式增加新的股东,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加强对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对超范围经营的开发企业,要坚决查处;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一经查实,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规范国有土地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出让土地首次转让、出租、抵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严禁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转让等形式变相“炒卖”土地。对已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必须限期办理用地手续。

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得低价售卖土地,要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方案,中央企业要选择减轻中央财政负担的方案,报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入市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必须将其中的土地收益依法上缴国家。

六、全面清理土地转让、炒卖土地情况,坚决查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和农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转让、炒卖土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公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必须限期办理,逾期不申报的,按非法占地予以查处。

对现有各种以“果园”、“庄园”名义进行招商和炒卖土地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清理规范之前,各地要立即停止各类“果园”、“庄园”、“观光农业”等开发项目和用地的审批。要通过完善举报制度、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及时查处炒卖土地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a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各项规定的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1999年12月底前将清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转让、炒卖土地的情况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国务院责成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并定期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七、如何申报土地增值税?

  申请条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报送资料】   (1)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应报送: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2)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报送: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3)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八、如何征免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九、如何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1、对每个人根据个人能力进行不同的分工,注意每个人特长的提高和兴趣的培养;

2、结合公司对项目的长远规划,确定业务、技术和数据库方面的负责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3、加强个人能力的提高计划和跟踪计划,加强精神和物质激励;

十、如何加强企业成本管理?

1、正确处理提高施工企业微观效益与提高国家、社会宏观效益的关系。

2、正确处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与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的关系。

3、企业的管理者既要从当前企业的实际出发,又要高瞻远瞩,要有前瞻性战略眼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既要降低企业当前建筑产品的成本费用,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

又不能单纯追求损害施工企业长远发展效益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忽视施工企业长远的成本费用,

4、坚持把控制成本费用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