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中包装物租金不是也要计算消费税吗?那啤酒的包装物租金是如何计算消费税呢?啤酒是定额税率啊?

纳税服务 2023-08-08 13:25 编辑:admin 255阅读

一、消费税中包装物租金不是也要计算消费税吗?那啤酒的包装物租金是如何计算消费税呢?啤酒是定额税率啊?

合并计价的包装物租金在收取时均应该计算缴纳消费税(从量征收消费税的除外),具体在计算时是视为含税价外收入处理的,应该换算后再予以计算纳税。

每吨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在3000元以下的,每吨税额220元。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作为确定税额的依据。对租金本身不征消费税。

二、增值税中关于包装物押金的规定?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一般情况下,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购货方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包装物,销货方再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返还。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③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④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三、关于消费税计税依据?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款不应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深刻理解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如果直接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显然增大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这种情况属于正确计算消费税税额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计算出现错误,税务机关会给予指出,多缴纳的税款也可以退回或者抵扣以后月份的消费税税额。在我国虽然也有这种规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并不如此完善,因此,纳税人因计算错误而多缴纳的税款并不总是能够退回的,即使能够退回,其中所涉及的资金占用成本、与税务机关交涉成本、举证成本等都是巨大的。因此,在计算阶段就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计算,不多缴纳税款也是一种税收策划的方法。

四、关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

白酒复合计税,从量的标准是0.5元/斤,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换算成吨的话就是0.5*2000元/吨。所以从量部分就是1.2吨*0.5*2000元/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白酒要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计征消费税,所以就按销售额计算单价6000元/(1.2*2000)斤=2.5元/斤,从价部分消费税=2.5*500*0.5

五、包装物押金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货物在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六、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为什么还要包含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即消费税计税基础。这是已经含有消费税的价格的了。用这个金额乘以税率得出的是企业要交的消费税。 事实上,企业定价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反运算的思路,即假设不考虑消费税打算买X元,考虑消费税以后就应该定价:a/(1-消费税率) 。这样定出来的价扣除消费税后就恰好等于X。

七、以下关于包装物的核算,正确的有( )?

包装物的具体核算如下:一级科目设置一个---包装物,二级科目设置三至五个---库存包装物(已验收\未验收)\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周传包装物\包装物备抵或摊销三级科目设置N个---如:库存包装物---箱\袋\桶\瓶等,其他同样设置物随票据,严禁无票据出库

八、消费税税目税率中哪些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九、关于黄酒、啤酒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应该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但是如果逾期,是需要征收增值税的。

十、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应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哪里?

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成本(1)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 (2)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周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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