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政府征用酒店给钱吗?

纳税服务 2023-09-11 10:17 编辑:admin 295阅读

一、疫情期政府征用酒店给钱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在此攻坚克难之际,为应对医院床位不足、隔离点不够用、医护人员无处休息等紧急状况,各地政府纷纷征用当地酒店宾馆等场所用于收治患者或作为隔离区域。

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征用酒店的费用应该由谁支付呢?

一、征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疫情,已经构成对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而且发生突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酒店以用于抗击疫情所需。

二、调用、征收后的保障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宪法》及上述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紧急征用酒店抗击疫情时,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返还的应当返还。

三、实施主体及费用来源

上述《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明确了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物资,征收费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的紧急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已采取相应措施的政府应及时出台有关经费补偿政策,以明确各类费用支出主体责任人,确保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四、因疫情导致预定的酒店被政府征用而取消,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根据前述规定,当因疫情采取的行政措施直接导致酒店无法正常营业办理入住,可以认定为《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当酒店被征用后,应当及时告知顾客,配合办理取消预定的手续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此外,酒店方应妥当保留当时政府针对疫情采取的征用通知,若后续发生诉讼,以便作为主张不可抗力的证据材料。

五、因酒店或个人拒不执行政府征用决定怎么办?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人民政府为应对疫情而作出的临时征用酒店决定,系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相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执行。个人和单位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可能因此受到治安处罚,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六、疫情过后建议作为隔离使用的酒店疫情结束后,可提供如下建议:

1. 建议地方财政对临时改造征用的酒店予以一定经济补偿或税费减免政策。例如: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酒店服务行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于提供隔离场所的酒店,可按规定申请相关税费减免,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

2. 酒店在疫情过后,应对房间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清洁和消毒,建议地毯、被褥、毛巾等布草让从事医院布草洗涤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有条件的可更换软装设施(包括地毯、被褥、毛巾等),请相关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3. 对疫情期间作为隔离的酒店,日后颁发证书,鼓励网上平台或旅行社在疫情过后积极选择酒店作为宾客入住场所,确保有责任担当的酒店日后有持续稳定客源,促进酒店餐饮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二、政府替地产企业征用耕地合法吗?

任何项目征用土地,必须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按程序进行征收,依法对被征地农户进行补偿。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

如果该项目没有取得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征地批准文件,就擅自占用土地,属于违法用地。

如果是开发商串通村委会强行征用农民的承包地,违法了《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建议你在如实的基础上,向县级国土资源局进行反映,该局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三、政府征用土地社保自己交多少?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4、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5、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6、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四、老家土地被国家征用,政府都是怎么补偿的?

感谢邀请!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周边市场价再结合本地区实际给确定补偿方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根据每个地区的区位综合价加上重置成本价确定补偿方案。另外,补偿方案公布后,需征求民众意见,民众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听证。

五、湖北政府官网?

网址:http://www.hubei.gov.cn/

武汉新城重大工程启动暨一季度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

王蒙徽宣布工程启动和项目开工 王忠林讲话

1月31日上午,武汉新城重大工程启动暨一季度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出席并宣布工程启动和项目开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讲话。

武汉新城是引领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龙头。高标准建设武汉新城,对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具有重要意义。在武汉新城创新策源基地项目现场,王蒙徽、王忠林详细了解项目进展,听取武汉新城综合交通、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以及总部基地、研发中心等项目情况介绍。王蒙徽强调,武汉要在先行区建设中当先锋、打头阵、担当主力军,武汉新城是新的增长点。要结合武汉新城的目标定位和优势特点,精心谋划、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要发挥科教、产业等比较优势,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做强做大支柱产业,努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要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强化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要突出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构建山水城融合的空间布局,彰显百湖之市、湿地之城特色。

六、政府征用酒店附带的店铺有赔偿吗?

政府征用洒店附带的店铺是必须有赔偿的。这一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政府对洒店的征用是合法的。必须服从政府的决定。并积极配合。千万不要做出不合法的行为。不然会吃亏的。致于要求对店铺的赔偿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按照赔偿的规定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店铺赔偿的问题。

不要漫天要价,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相信政府一定会按照法律法规对你做出合理的赔偿的!

七、政府征用退耕还林土地赔偿标准?

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

从2017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有四个方面:

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

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

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

从2017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各地要及时拨付中央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八、政府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相关补偿法律条款: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九、湖北省政府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十、湛江市政府征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各地的补偿标准都是由当地省级

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标准,征用农民土地的还须为农民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

对于征收土地的赔偿主要包括一下几个部分

1.土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6-10倍”。具体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2.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

3.青苗补偿费 标准按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主要指地上的工程物体。如水井 晒谷场 水渠 房屋等。标准按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答案补充 以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