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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联丢失如何入账?

58 2024-07-21 06:06

一、发票联丢失如何入账?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怎么抵税?

多数是缴17%,其他行业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13%)

比如:

买了100元东西,卖120元,进出都是增值税发票:

销项交税:120/1.17*0.17=17.44

进项抵扣:100/1.17*0.17=14.53

交增殖税:17.44-14.53=2.91元

三、增值税发票先入账后认证?

金税三期后发票勾选平台的优势:1企业在纳税申报截止时间前,只要未申报就可以勾选认证所属其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方便查询跟踪发票,特别是供应商已经开具但是企业未收到发票的跟踪,大大降低企业发票过期不能认证风险3提供发票认证速度和准确率,排除了发票折损超出密码区带来的验证不通过的风险以上优势有利于企业对于进项税发票的管理和控制。但是金税三期也是百密一疏,有一个漏洞尚待完善,供应商给公司开具的发票因故开票方红冲了,但是我们在系统上看却是正常发票?,很多时候导致会计人员误勾选,税务局需要针对此类发票进行失控处理,给企业带来不便。

四、增值税发票认证用的是哪一联?发票联还是抵扣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共三联,销货方留记账联(第一联),其余两张给购买方,一张发票联(第三联),另一张抵扣联(第二联),拿抵扣联到税务去认证,在发票的右边写的很清楚

五、社保发票可以抵抵税?

除非是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发票等比较重大的,生活中一般的发票不能补,如果你非得要补,那就分下面两种情况:

丢了的发票如果是增值税票,得看看有人拿这张发票抵税了没有,如果抵税了,就完蛋了,啥也干不了了。如果还没被人捡到并抵税,可以让开发票的单位把存根联复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到自己的税务机关开未抵扣税证明,然后让开发票的单位拿着你所在税务机关的未抵扣税证明去他所在税务机关审核。然后开发票的单位再开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

丢了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找开票单位复印存根联并让他盖章,这种盖章的复印件在你的公司应该能用来报销。

六、增值税发票可以跨年度抵成本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入账。

1、若是普通发票,跨年仍可入账,但该笔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2、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过期的,仍可认证入账,但是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且该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认证抵扣入账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认证入帐。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扫描认证是可以的。认证期限是180日。不受是否跨年度限制。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还是可以入账处理的。   如果购进的物资未验收入库,但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购进方取得发票的时间推后,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入账,这种情况也会存在的,是合理的。

八、购买茶叶消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入账?

答:不能。购买茶叶用于消费的话,会计上无论是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计入“职工福利费”,取得的专票均不能作为进项扣除。

九、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丢失只有抵扣联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是不会罚款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到底给谁?

对,增值税专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交购买方。记账联、机动联就由销售方持有。增值税专票的发票联,是购买方的记账凭证,用于购买方的会计记账。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是购买方的抵扣凭证,用于认证后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增值税。增值税专票的记账联,是销售方的记账凭证,用于销售方的会计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