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增值税专用 > 增值税发票厨具品牌网

转出未交增值税可以不做凭证吗?

134 2024-07-31 14:42

一、转出未交增值税可以不做凭证吗?

我来回答:你说的当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应该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你问的是作这张转账凭证,需不需要附原始凭证。在实际工作中,应该由会计人员编制应交增值税计算表,即用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当然当月的进项税额已经报经税务尽管认证了。这样就可以用这张计算表作为该转账凭证 的原始凭证了。

按照增值税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下月15日之前网上申报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笔者不胜欣慰。特此回答!

二、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

你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

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销售统一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都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取代了从2003年以来实行了7年的90日的申报抵扣期限制度。申报抵扣期限的延长、有效地解决了纳税人特别是规模大、来往票证多的企业的实际问题,使纳税人可掌握的税收自由度更大,也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更加轻松自如。

四、取得异常抵扣凭证当月进项转出啥时申报?

取得异常抵扣凭证当月进项转出,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

异常发票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应当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凡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一律作进项税转出。

五、车辆保险增值税发票能作为缴纳车船税的保障凭证吗?

可以。

具体请参阅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六、急!求出口退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期限?

公司有批货出口,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日期早于出口日期这是正常的做法,完全可以退税的。不过这样容易产生增值税发票上的名称与报关单上的名称不一致。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差异异常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八、增值税发票是专用原始凭证还是通用原始凭证?

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A.通用原始凭证 )。按照格式不同分类:(1)通用凭证: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2)专用凭证: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

九、在增值税发票上如何看出属于银行凭证或是转账凭证?

  

1、增值税发票记转账凭证,借方记应收账款,贷方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增值税发 票上,如果有转讫章,由说明属于银行凭证或是转账凭证。   

3、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