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作废后要怎么处理?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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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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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明白你为什么问敲章的事,只要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你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你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
作废凭证的步骤:
(1)先查询到要作废的凭证。
(2)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作废/恢复”命令。
(3)凭证的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表示该凭证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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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编号,只显示“作废”字样。
☆作废凭证不能修改,不能审核。
☆在记账时,已作废的凭证应参与记账,否则月末无法结账,但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相当于一张空凭证。
☆账簿查询时,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若当前凭证已作废,可执行“编辑”|“作废/恢复”命令,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可以不开吗?
若是已经跨月,可以红字冲回再重开一张正确的,但是要到税务局开一张"证明单",这也是比较好办的,税务局不会在这为难你。唯一有种情况,会被罚款,下面举例说明:某机械公司销售一批工具给北京某一企业,并开出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对方收到发票后却说发票有问题,该公司在没收到对方退回发票的情况下便将这些发票在自己的防伪税控机中做了“作废”处理,谁知,对方早已拿着这些发票进行了认证并抵扣了税款。这样作废的发票就会被税务局罚款。扩展资料 发票作废情况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三、增值税发票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必须当月作废,下一个月不能作废,只能红冲。增值税发票作废方法如下: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四、增值税发票已作废后,怎么再打印呢?
为什么还要用新发票打印作废发票的内容呢。
已经作废了,就放到一边啊。74发票号的将74作废的打印上去就好了。查询的话,找到发票查询,左下角有显示已作废。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来多久没开要作废?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六、代开的增值税发票要作废怎么操作?
企业到窗口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金额开具错误,当月开具的且对方未认证的,可否作废重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符合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
七、一般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可以作废吗?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
但是已经跨月份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应按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
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
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
参考资料来源:
八、空白发票作废后要怎么处理?
空白发票丢失的解决方法如下:
1.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九、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后在哪里查询废票?
在开票系统发票查询里面,发票的下面,有“已作废”字样.
开票系统发票查询——输入要查询月份(本年8月)——确认——有项(作废标志)的栏目——看到是或否——选中要(查询的发票)点击打开——查看明细发票——发票明细中(作废标志)出现的颜色是(红色)——说明这张发票已经作废了——如果(作废标志)出现的颜色是(灰色)——说明这张发票还没作废。
十、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后需要打印出来吗?
一、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当月才可以作废,跨月后就不能作废了,只能申请红字发票,直接在“发票管理”界面的“发票作废”中选择上你要作废的发票,然后点击“作废”和“确定”,并且通常情况下要遵守“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
已经作废的发票需要重新将其打印一次,重新打印时,会在此发票的左上角增加“作废”标志,或者用自己的“作废”印章盖上印也可以。
二、作废处理:
把原先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全部收回;发票收回后,因为已经跨月,所以无法直接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收入前期已确认,即使重新开具了发票,也不可重新确认收入;若重新确认,那就是重复确认收入,会造成收入虚增,这是万万不可的。重新开具的红字发票和新的发票,和原发票一起存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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