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发票别人给开了假票怎么办?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额是600万,且为公司行为,属于单位犯罪,600万属于数额巨大,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增值税发票如何认证?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行认证,现在普遍的认证方法有去税务局认证、网上认证。
去税务局认证的话要带进项发票进行认证,发票认证期限是180以内,税局具体的认证时间,你最好致电当地税务热线,一般情况下,正常上班时间都可以做认证。
网上认证的方法:
1、首先要准备好待认证的发票,点击桌面上网上认证图标,进入认证页面。
2、将待认证的发票放入扫描议内,打开页面左上角扫描议选项,出现链接登陆页面,点击确定,即可登陆到税局网络服务器,就可以进行认证了。
3、点击扫描后,机器自动扫描发票上的信息,认证通过后会有认证通过字样。
4、如果发生认证不通过的现象,则代表两种情况,一种发票开错,一种扫描时信息扫描错误;第一种发票要退回重开,第二种点击查询-本地查询,勾选认证未通过,点开发票信息进行更正,出现认证通过后代表到认证完毕。
5、月末结束后,要打印认证结果清单,留存备查。
三、进口增值税发票如何认证?
1、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这个软件一般在税务局的网站下载即可)里输入所取得的海关增值税票的信息2、输入完毕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将信息存入到U盘(会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扩展名为JK,一个为CRC)将U盘的信息和纸质的税票交给税务局,或者按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自传到所属税务局的网上3、一般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给主管税务官员核查、备案。
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扩展资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
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你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抄税是金税工程下的一个程序,就是指将本企业本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七项数据信息写入IC卡。
报税是指企业持存有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七项信息的IC卡及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税务机关去,读入税务机关的电脑中,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中。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一种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所开具的发票,它可以用于申请增值税税金的抵扣。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根据发票金额申请相应的增值税税金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抵扣标准和程序进行抵扣。同时,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开票要求,如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税率等等。
五、增值税认证平台,可以认证机动车销售发票吗?
可以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 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明确: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 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 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 票信息。
六、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流程?
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1. 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您想要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勾选认证,首先需要确保自己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申请并满足一定条件,如业务规模要求等。
2. 登录税务局网站或移动端:一般纳税人需要通过税务局官方网站或移动端进行相关操作。登录账号后,选择相关菜单进入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界面。
3. 填写认证资料:在认证界面上,按要求填写相关认证资料,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等信息。
4. 完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可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
5. 提交申请:完成资料填写和材料准备后,通过系统提交申请。通常需要先进行预审,然后等待税务机关的核实和审批。
6. 等待审批结果:税务机关会核实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批。您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这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
7. 获取认证结果:一旦认证通过,您将获得相应的认证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用于领取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规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
七、增值税发票先入账后认证?
金税三期后发票勾选平台的优势:1企业在纳税申报截止时间前,只要未申报就可以勾选认证所属其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方便查询跟踪发票,特别是供应商已经开具但是企业未收到发票的跟踪,大大降低企业发票过期不能认证风险3提供发票认证速度和准确率,排除了发票折损超出密码区带来的验证不通过的风险以上优势有利于企业对于进项税发票的管理和控制。但是金税三期也是百密一疏,有一个漏洞尚待完善,供应商给公司开具的发票因故开票方红冲了,但是我们在系统上看却是正常发票?,很多时候导致会计人员误勾选,税务局需要针对此类发票进行失控处理,给企业带来不便。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网上可以认证吗?
1、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系统》录入发票
2、点击“发票管理”,选择“认证操作”;在“选择传输类型”中选择“网络传输”;再点击“数据传输”按钮
3、传输完毕体统会提示您传输了多少份发票,即待认证数据
4、过一会您再次登陆此系统时,会有自动提示,问您接不接受认证结果信息。点击接受,在“选择传输类型”中选择“网络传输”;再点击“接受结果”按钮,系统显示结果,但认证结果通知单由该系统提供商给您打印并盖章。
通过上述步骤可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认证
九、本月开的增值税发票本月可以认证吗?
可以。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天。 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可以记账吗?
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因此,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认证记帐:必须是当月认证,当月入帐!如果不在当月入账,次月中上月已认证的进项税不容许抵扣! 另外,如果发票的确错过认证期,还是可以入帐的,方法是以价款+进项税=票面金额(包含税款)的数额记帐,记入材料或制造费用(成本或费用什么的),也就是说,票中的进项税不能再认证抵扣,只能以成本形式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