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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吗?

226 2024-08-03 00:25

一、简易征收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吗?

1、通常情况下,简易征收开具专票,是指销售方(开票方)而言,其依法如实开具专票,不对受票方的设税行为产生直接影响;

2、对于受票方而言,依法索取增值税专票,如符合抵扣条件的,所涉专票可以依法认证抵扣;

3、可见,只要购销双方均依法依规运营,所涉专票如常操作则可;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二、简易征收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你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三、按5%简易征收的不动产租赁,能开具专用发票吗?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简易征收项目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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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易征收可以开具13%的票么?

不能。13%税率的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简易征收就不能开具13%的税率了。政策规定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政策还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3%)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出租不动产按简易征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可以的。(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简易征收项目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六、房屋租赁简易征收能开专用发票吗?

营改增房屋租赁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除以下情形之外,按简易办法征税的都可以开具专 票: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七、商品混凝土简易征收能开专用发票吗?

  1、混凝土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抵扣也是按简易征收的征收率扣除的。  2、“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属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的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八、采用简易征收的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不适用税率。其中,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5%的增值税征收率,其余简易计税办法项目,均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

九、个人提供修理劳务能否开具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 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 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纳税人。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对个人(其他个人,非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

十、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1、营改增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能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清包工;   (2)甲供材;   (3)5月1日以前的老项目。   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3、根据税法规定,简易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