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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发生销售退回怎么做账?

223 2024-09-02 23:26

一、次月发生销售退回怎么做账?

我们知道,当月发生销货的时候,是这样做帐的,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一一xxx客户,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一一销项税额,;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次月发生销售退回,应开红票做帐,借应收账款一一xxx客户(红字金额),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贷应交税费一一销项税额(红字金额)。同时,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回?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回。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一、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扩展资料:

根据国税发[2007]18号文的规定: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当月入账次月认证?

可以。

当月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销售旧货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五、销售退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发生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规定:“(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  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  《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  《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不需要纳税人再到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六、销售旧货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七、销售猪肉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开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购买方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销售水果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自己种植的水果出售不用开具;若是企业购销可以开具。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抵扣期退回有啥风险?

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抵扣期限会面临以下风险:1. 无法享受税前扣除增值税是一种逐级征收的税收,纳税人在购买生产性和经营性服务和物品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减少其实际负担。但是,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抵扣期限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纳税人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2. 退票难度大较长的使用周期,可能使纳税人忘记某些重要细节或丢失部分凭证,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核对以往的业务记录并联系相关方面。因此,当发票超过抵扣期限后,退票的难度也相对增大,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人力投入。3. 可能被征收罚款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存档发票,超时存档发票是处罚的其中一项可能。不合法地存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及税务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罚款。企业越大规模越大,税务风险隐患越大。4. 信用记录不好发票是否能够按时登记,是税务机关监管企业纳税记录的关键指标之一。如果企业超时存档发票,将对企业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将会影响企业在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方面的融资效率,使企业更难以保持良好的经营记录。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以上风险,建议企业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合法的登记并按时处理所有发票,以避免延迟存档引起的纳税风险。

十、销售货物被退回如何计增值税?

销售货物被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l56)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