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对方未进行认证的话,就得由你们以销方名义来申请开具通知单了,销方申请开具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对方(这个要求必须是开票的当月或者下月,否则无法校验通过);第二种是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只能采用第二种理由申请,那么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企业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自行生成并打印,在纸质《申请单》上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 U 盘拷贝) )
2、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写明具体原因或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申请报告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请用A4 纸打印)
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货方必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上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而且是原件。请用 A4 纸打印)
4、发票原件,必须联次齐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步骤?
冲红的步骤。对方的拒收证明,必须说清楚因什么原因退票,加盖公章,退回发票联次,必须齐全。你在开票系统中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写,打印出来两份,带上发票,拒收证明。去税务局。税务局给你单子,回来按通知单上的可以直接开红字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需要什么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需携带资料:
大额购销合同、购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税控设备、发票专用章、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注:当月票量领完用完之后才能办理增量
2、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需携带资料:
购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税控设备、发票专用章、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需报送的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限购数量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有关的货物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相关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四、发票红冲需要什么资料?
发票红冲需要对方的退票证明并报请当地税务局通过
五、跨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冲红吗?
可以跨年开具红字票。但跨年后系统无法找到原来对应的蓝字票,你可以在提示未找到后手工重新照原来票的内容录入,只是数量和金额录入时前面加个“-”号,然后备注栏里录入所冲的蓝字票代码和号码。
现在国家对开具红字发票的要求挺严格,需要认证方的所属的税务局开证明,销货方才可开具红字发票,所开金额不能超出原来那张的金额,备注栏内需写清原发票号,因为发票的认证期限是90天,所以跨年度不影响红字发票的开具,具体最好再请示当地税务局,因不同的地方有些许差异,但基本是这样的。
六、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冲红?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购货方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负数或红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负数或红字贷:应付账款 负数或红字 拓展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五条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字需要哪些要求?
税务局通知单,发票开启时间不得超过90天(新政策是6个月)。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 发生销货退回、 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 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事宜。
八、发票冲红需要哪些资料?
发票冲红需要资料:假如是小规模纳税人,
(1)首先向购货方,收回蓝字发票第二联、第三联,再找到自己手里的第一联、第四联。
(2)去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前,先要在网上打印《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打印申报单后,在申报单单价、金额、税额的地方,标注负数。
(4)申报单整理好后,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5)填写好信息表后,盖上财务章,同时还要准备好公章、发票章,去开具发票时,要盖在红字发票上,交给税局人员的。
九、燃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燃气费,提供相关的开票信息索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流程及操作方法?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如下
2.如果需要红冲的正数发票已经认证通过,需要购买方企业在自己的开票软件中“购买方申请—已抵扣”;如果需要红冲的正数发票未认证通过,需要销货方企业在自己的开票软件中选择“销货方申请”如下
3.按实际情况填写信息表中相应内容,如下
4.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
5.选中刚开具的信息表,点“上传”,稍后点“下载”,获取信息表编号(16位数字),如下
6、销方企业,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7、点击“下载”,如下
8、如实选择相应条件,选好后,点“确定”,如下
9、选择后,信息表中内容自动填写在红字专用发票中(此时不要对调出的内容做任何修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