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后,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怎么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土地面积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并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按“房屋交付时间和购房者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孰先”的原则确定。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具体还是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定,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用交土地使用税??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缴至房屋交付;有人认为,缴至给对方办下产权证来,等等。当然,“建筑物到完工后开始不用交”是不恰当的。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欢迎再次咨询!
三、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到了没交税有什么后果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按照这个规定,工厂可以继续使用土地。但是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了上述手续后,土地管理部门会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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