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
1、80元的登记费
2、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的手续费
3、按市场评估价的1%收取契税
4、未满五年交易过户的房子按差价的5.5%收取营业税
5、看个人名下共几套房产,多套上1%的个人所得税。
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首先要看是否属于这个税种的征收范围,然后是要确定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方法
(一)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三)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四)纳税方法: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企业使用的土地面积为1000平米,经税务局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5元,则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5=5000元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
从价计征如:经营用房原值为100万元,按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则
应纳税额=100*(1-30%)*1.2%=0.84万元
从租计征如:公司出租房间租金1万元,则应纳税额=1*12%=0.12万元
三、请问2011年黑龙江省房屋契税是多少,各级标准是什么,最好有法律依据,谢谢
购非首套房契税恢复3% 黑龙江省本月起开始施行
发布时间: 09:40 黑龙江新闻网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称,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我省按照国家要求,本月起开始施行该规定。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此次政策调整,只要不是首套房契税一律恢复3%征收。在此之前,个人首次购买90及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目前我省的契税政策已经调整为:个人首次购买90及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依旧为1%。如果购买的是家庭唯一的普通住宅,但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以上、18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5%税率征收。
卖完房一年内再买房不再有个税优惠。目前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则按照交易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之前的规定是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资料,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在出售房产时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黑龙江省财政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电话:(0451)53658583
四、哈尔滨五年内二手房产交易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交易**生6项费用标准: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契税
根据《说明》,1999年8月1日之后进行交易的二手住房,作为个人购买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交纳房地产买卖合同金额的1.5%,而非个人购买则按房款总价的3.0%交纳。比如:一套住房的交易的总价为10万元,那么买房子的消费者必须交纳1500元的契税。另外,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的契税还可到相应的财税部门办理减免手续。
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
根据《说明》,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必须交纳房地产成交价格的5.8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即一套10万元的房子,出售方必须交纳5850元的税费。而专业人士介绍,新的二手交易办法当中规定,凡是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手房进行,户主可到房屋主管的相关财税部门申请减免该项费用。
同样,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在出售房屋时,需交纳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金额0.5%土地增值税。根据规定,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同样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减免。
印花税、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印花税、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项费用是办理二手房交易的硬性收费。其中,印花税包括产权证贴花和交易合同贴花,产权证贴花金额为每证5元;交易合同贴花由买卖双方共同分担,金额为房地产买卖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而根据粤价163号、粤价函532号文件规定房地产权属登记收费规定,住房产权属人需交纳80元(含证书一本),另外,根据粤价163号文件,房屋共有权人需交纳证书工本费10元。既硬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共需交纳90元。
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而测绘费用则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收费:
房屋面积 测绘费
50平方米以内(含50) 80元
50至100平方米(含100)120元
100至200平方米(含200)160元
200至300平方米(含300)200元
大于30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区间,每增加一个区间增加40元。
二手中介经营费用
一些通过二手中介公司进行交易的房屋,按照佛山现行行规,即除了交纳以上的硬性税款外,交易双方各自需交纳房屋成交款额的1.5%。即一套总价为10万元的房屋双方各自还要交纳1500元的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