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的计算
国税发〔1993〕154号: 纳税人采取 以旧换新 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那确认收入时不得扣除支出,所以,总收入应该是8860+1220 销项税是1713.6
二、某商场采用以旧换新销售冰箱一台,旧冰箱折价300元,向消费者收取现金700元,销项税额是多少?
145.29元
(300+700)/(1+17%)*17%=145.29元
三、应缴税收问题
以旧换新..你是不是问接收优惠政策适用工业企业吗?
以旧换新适用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和委托加工。 关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发文进行明确。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财税字[1996]74号《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是一致的。较多的商品零售企业,对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
业务的税收政策不十分明确,明明可以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销项税额的,却错按新金银首饰的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造成多征税款。实际上,消费税与增值税实行交叉征收,消费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
除此之外,其他商品的以旧换新业务仍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四、一般商品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
一般商品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
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的货物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五、某商业企业2月份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收回旧项链,作价2万元,换出的新项链同类产品售价3.51万元(含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所以本题(3.15÷1.17一2)×1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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