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回收企业的税务处理

182 2023-11-30 16:16

一、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回收企业的税务处理

家电以旧换新业务有几个方面:

1、换入旧家电一般是没有增值税专票的,换入价是含税价。

2、由销售方按,(新货物的销售价格+换入旧货物的销售价格),合并计算相关的应交税费。

3、应交增值税=(新货物不含税售价+旧货不含税售价)*17%

二、以旧换新销项税额

文中的销项税额以新彩电的市场价格计算销项。即:

零售价一般是含税的,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以该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为例)

3000/1.17*17%=435.90元

三、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如何确定增值税销售额?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该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比如:1:我们去电器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拿家里的旧电视机换了一台新的电视机,旧电视机作价1000元,新的电视机卖4000元,这个时候电器城应该要交多少税呢?

用4000/(1+16%)确定销售额

2:但是如果是拿金银首饰去换的话,这个就可以在4000中扣除1000咯即:(4000-1000)/(1+16%)销售额哦

四、关于税收增值税计算

销项=(1000*80*0.95+500*80+1500*80)*0.17=40120

进项=(1500*20+80000)*0.17=18700

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40120-187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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