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回委托加工的药酒,怎么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由于是委托加工收回,你们的非连续生产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所以,你们的消费税是0
你们的委托加工的增值税=(8+1.8)*17%= 1.666
销项税=10/80%*17%=2.125
应缴纳的增值税=2.125-1.666=0.459
二、为什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如果你是购进的发给职工,不用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属于一次课征,,也就是说,在第一次生产销售出厂时缴纳消费税,,以后批发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明白
三、2016年药酒的税率和白酒一样了吗?
药酒的税率和白酒是不一样的,白酒的税率高,增值税加上消费税,还有每瓶的量税。药酒也就是普通食品露酒,税率较低,两者相差近一倍。
四、国税局对各类酒饮品税收标准一样吗?向白酒,红酒,药酒,配制酒,等
酒类属消费税列举项目,应纳消费税,不同类酒的税收标准都不一样: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黄酒240元/吨,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
五、– 甲企业(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10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17 × 20%+20×2000×0.5÷10000=42.755(万元)
品牌使用费应属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应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消费税的方法。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药酒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计税的方法。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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