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生产出来的消费品还要缴纳消费税吗?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是的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只要是生产出来的还是应税消费品的话,还得继续缴纳消费税,但是从消费税的十四个应税项目来看,消费品连续加工再次形成消费品的,情况也是有限的。所以消费税法就规定的对已纳税额的扣税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可有严格的限制的,也就是列举扣税法,对列举到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没有列举的项目,就不可以扣除的。
反过来我们这认想,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加工消费品,不需要纳税,那么法律为何又要规定列举扣税项目与规则呢,这说继续要征,所以才有扣税的规定的。
同时,还要注意的是:消费税已纳税额的扣除方法是领取扣税法!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用自产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图委托加工收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用于直接售或者连续加工
我问题针特殊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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