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年7月销售白酒40000斤 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 求酒厂的应交税费

75 2023-12-09 04:16

一、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年7月销售白酒40000斤 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 求酒厂的应交税费

消费税:定率+定额

二、2013年4月份,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

理解这个问题,需要理解白酒消费税采取的是复合税率,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其中,从价计税,是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而从量定额则是每斤0.50元,问题中,的2000,是将1吨换算成2000斤,那么50吨就是10000斤。

应纳税额=50*2000*0.00005+200*20%=45(万)计算中,是将单位统一到万元为单位,因此计算定额消费税时,将0.5元/斤换算成了0.00005万元/斤,相当于0.5元/斤÷10000=0.00005万元/斤。

那么200*20%+(50*2000*0.5)/10000中的除以10000就不难理解了。

问题应该是书本上的题目,实际中应该不是这样,应该是:

2000000×20%+50吨×2000(每吨2000斤)×0.5元/斤=400000+50000=450000元。

三、佳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0.5吨白酒,家企业为一企业提供原材料酒精等。实际成本为70000元,支付一企

白酒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这道题目出的不清楚,材料成本和加工费没有注明含不含增值税,上述公式是不含增值税的。 从量消费税=0.5吨*1元\千克=0.5*1000*1=500元 从答案90625,可以倒退出:90625=(70000+加工费+0.5*1000*1)/(1-20%),得出加工费应该为2000元,而不是题目的20000元。 1、假设题目中材料7万元和加工费2元均含增值税,计税价格如下: ((70000+20000)/1.17+500)肠肠斑段职灯办犬暴华/(1-20%)=96778.85元 2、假设题目中材料7万元和加工费2元均不含增值税,计税价格如下: (70000+20000+500)/(1-20%)=113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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