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收筹划

纳税服务 2023-02-26 12:46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

根据《财法[2012]〔2012〕8号》,从2012年09月01月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所以你说的两个方案,消费税的税额是一样的,不能从消费税税额的多少判断哪个方案更好,应该从利润方面着手。

方案一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7000)/(1-10%)*%=1888.89 元

销售时的消费税:70200/(1+17%)*10%=6000 元

本期自己应纳消费税:6000-1888.89=4111.11 元

【实际上,自己缴的和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是自己的成本,相加就是6000元,相当于销售时缴纳的消费税】

利润:70200/(1+17%)-1-6000=32000 元

方案二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7000+8000)/(1-10%)*10%=2777.78 元

被代收代缴的计税基础:(10000+7000+8000)/(1-10%)=27777.78 元

销售时的价格高于计税基础,要计征消费税

销售的消费税:70200/(1+17%)*10%=6000 元

本期自己应纳消费税:6000-2777.78=3222.22 元

【实际上,自己缴纳和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跟方案一是一样的,都计进了成本当中,加起来都是6000,看不出差别】

利润:70200/(1+17%)-1-6000=29000

从利润看,还是方案一利润高点。

二、消费税计依据的纳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

1.积累:

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三、消费税税率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

比如企业集团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集团内生产企业低价销售给销售机构,就可以少交消费税,因为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出于流通领域,只缴纳增值税。

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比如委托加工

3。包装物的筹划

比如先销售后包装

四、消费税营业税筹划

方案一,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适用较高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酒类应纳消费税

=(200+300)×20%

=100(万元)

②酒类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0×(7%+3%)=10(万元)

③合计应纳税额

=100+10=110(万元)

方案二,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后可以适用各自的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200×20%=40(万元)

②粮食白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7%+3%)=4(万元)

③药酒应纳消费税

=300×10%=30(万元)

④药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0×(7%+3%)=3(万元)

⑤合计应纳税额

=40+4+30+3=77(万元)

⑥比方案一节税额

=110-77=33(万元)

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分别核算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政策从而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楼主既然给出销售额了,应该就给出更为详细的消费税率,既没多少千克扣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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