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工前的要约和承诺内容入手,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本、协议等进行详细研究,对照全部工程实际决算资料,检查是否有前后矛盾、自相矛盾、违背招投标和合同承诺内容的计量和支付。
其次,要关注变更签证和费用索赔。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领域问题发生的高发区和虚增造价的重点部位,更是审计监督的重点。一方面是分析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和索赔形成的原因,确立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严格审查索赔程序,看索赔事件有无发生的有效证据,并且注意各个环节的具体行为是否在一定期限内(28天原则)按规定程序落实。另一方面是审查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包括费用内容和项目合理性、计算准确性。
第三,转移审计重点,实施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将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由原来的以竣工决算审计为主变为开工前(招投标程序、标底编制、合同签订)审计、建设期中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并重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格局。
第四,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现场进行勘察测量。开工前和建设期中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尽量到工程现场实施隐蔽工程察看与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测量后建立专门档案,为竣工决算审计打下良好基础,项目竣工后更需到现场勘察,检查全部完工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进而达到查错纠弊,规范投资行为、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