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据管理办法?

296 2023-10-21 04:41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据管理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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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视力是指视网膜中央凹的视力,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近视力主要指阅读视力。平时所说某人的视力为0.1,如果未注明是近视力,则通常是指远视力值为0.1。视力残疾的分类,也是以远视力值大小为依据的。

周边视力是指中央凹周围的视力,因而也称为边缘视力。周边视力的检查,有时也称为视野的检查。视野的检查就是来测定其周边视力的。

影响因素

首先是成像位置,由于中央凹有十分丰富的视锥细胞,因而中央凹的视敏度大,物体成像于此则看的清楚,不需要缩短物距或放大物体。而中央凹的周边的视敏度小,要看清楚则需放大物体或将物体挪近。

其次是照明度,眼睛只有在充足的照明度下才能很好的看清物体,因而对有些低视力者就需要配照明灯。

第三是物体与背景之间的对比度,良好的对比度有利于眼睛的视物,因而视力残疾人的生活环境要力图扩大对比度。

第四是眼的适应状态,即明适应与暗适应,要注意室内光线与走廊光线、室外光线对比不宜太大,对于需要暗光的患白化病者应安排在光线弱的地方,以免其受强光刺激。

视力残疾

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使视觉器官或大脑视中枢的构造或功能发生部分或完全病变,导致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视功能难以像一般人一样在从事工作、学习或进行其它活动时应用自如,甚至丧失。

我国法定的视力残疾是,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不包括0.3)或视野半径小于10°。

美国的法律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在20/200以下或其中心视野在20度以下者称为盲;优眼最佳矫正视力在20/200与20/70之间称为低视力。

法国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10为视力残疾,低于1/10为盲。

德国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25为视力残疾,低于0.04为盲。

分级

视力残疾一般分盲和低视力两类。我国视力残疾的分类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的标准对照表如表:

原因

导致视力残疾的原因分为先天和后天两类。

其中先天致盲原因包括:

a. 家族遗传。家族遗传是指父系或母系中有一方或双方存在显性或隐性的致盲因素,遗传给后代。在一些发达国家,遗传性眼病已成为主要的致盲原因。

b. 近亲结婚。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结婚。从遗传学角度讲,近亲结婚容易造成隐性遗传的发生。根据一些调查资料表明,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病率比非血缘婚姻高150倍。

c. 胎儿期的影响。孕期原因是指母亲在妊娠期药物中毒、营养不良或患有其他疾病及临产时因难产而使胎儿缺氧等各种因素,致使胎儿先天发育不良,形成视中枢或眼球发育不良或其它眼疾。例如,如果母亲甲状腺机能低可导致胎儿小眼球、眼球震颤等眼疾;母亲怀孕早期受风疹感染,则可使胎儿患先天白内障、小眼球等。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

1、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2、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3、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经费开支;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区,可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6、支付按规定安排的征收经费;

7、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按上述规定用途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

每年都会进行调整,至2021年底为每人每年18705元。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了支持残疾人就业而提供的一种福利措施,其标准的调整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物价变动等。企业招聘残疾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且残疾人就业可以提高他们的自我价值和尊严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保障,是一个长期且必须要持续推进的工作。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分类?

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问题,近期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016年至2018年,我国连续三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超过30万,按比例就业残疾人数量累计增幅超过20%。但不可回避的现实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残保金制度和残疾人就业中出现了用人单位反映负担重,宁愿交钱也不招工;残疾人反映就业难,用人单位反映招聘残疾人难等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征收

我国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总体方案明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比如说:杭州市某企业去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政府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5%,但是去年政府实际安排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为3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k一个人,那么现在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0*5%-3)*5000=10000元。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措施

一是优化残保金征收,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征收残保金依据的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明确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二是规范残保金使用,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等,各地要根据当地保障残疾人就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不得以收定支。

三是强化残保金监督,加强残保金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社会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使残保金使用更公开透明,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环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时间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4、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水务局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是由企业上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乘以安置比例的结果,再减去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员工数,最后再与上年度企业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数相乘得出的。

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上年度在职职工数×所在地规定的安置比例-安置残疾人员工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企业的在职职工,是指企业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

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例子: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备案?

残保金不需要备案,如果企业雇佣残疾人就业,直接携带《申报材料》去当地区残联申报,申报过后,残保金就不需要缴纳了.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深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

残疾人保证金网上申报的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界面,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2、然后进入申报表界面,先核对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还是核对一然后下比较好。

3、核对无误后,先填写上年的工资总额,再填写上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写好工资、人数后,第9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数据无误后,把页面往下拉一点,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各类数据都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同时,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的提示,如果要交税,则点击缴税,反之,点击关闭,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九、个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

1、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界面,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2、然后进入申报表界面,先核对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还是核对一然后下比较好。

3、核对无误后,先填写上年的工资总额,再填写上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写好工资、人数后,第9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数据无误后,把页面往下拉一点,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各类数据都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同时,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的提示,如果要交税,则点击缴税,反之,点击关闭,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十、注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

公司要注销残保金要进入税务局网站,找到残保金申报表,打开申报表,填好人数,不到20人是免收残保金。填好后提交,税务局审核通过,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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