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利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对福利企业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三[1989]31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占职工总数35%以上的福利企业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残疾人占职工总数10%至35%的减半征收房产税。根据《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三[1988]35号)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五的减半征土地使用税。
二、福利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何优惠政策43?
根据《关于对福利企业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三[1989]31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占职工总数35%以上的福利企业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残疾人占职工总数10%至35%的减半征收房产税。
根据《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三[1988]35号)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五的减半征土地使用税。三、污水处理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环保企业房产土地使用税并不能减免。
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征税对象进行减免一定是国家鼓励、扶持或者是保障民生的行业,环保企业虽跟国家的生态建设的大背景相契合的,国家在多税种业给予了优惠,但是目前在房产和土地使用税环节暂时还没有扶持(减免政策),其他税种方面我在后半部分罗列一下。
四、土地增减挂钩优惠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
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对空心村、闲置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净增的耕地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将经营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可用于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及新农村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农村提前获得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居住环境和布局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规范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谐调发展。
四是保障了耕地数量不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要求。
五是缓解了用地不足的问题,给地方经济的建设带来发展的空间。
五、闲置土地是否免征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
企业拥有的房产、土地,除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的均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租赁土地建房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七、土地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房产税土地税多交能退回吗?
退回时借: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贷:管理费用福利企业应该企业所得税也是免征的,冲减了管理费用,也会增加你的企业利润。如果不能免征就要计交企业所得税。
九、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土地款吗?
土地使用权与在其上的建筑物,是要分开核算的。
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这样,从价征收房产税时,只按建筑物的原值为计算基础。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计征范围。但是,当外购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一并购置,如果确实无法将土地使用权价值分离出去,这时就要一并计入固定资产,此时,按全额计征房产税。十、土地和厂房一起拍买来如何征收土地和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就是按照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即可。
房产税一般情况下按照土地和房产合计价值的70%(一般减30%)*1.2%计算{一整年的应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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