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又叫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不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农村的土地不属于其征税范围。
3、纳税期限不同。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耕地占用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1.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征税范围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
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特点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2)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4.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税率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5.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计税依据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2)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同之处在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何不同?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否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同之处在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在不同环节征收的税种,因此,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在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后,在土地持有和使用过程中仍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在占用耕地的当年,考虑到纳税人已经支付了较高的补偿费、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设置为批准征用耕地的1年以后,从而保证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理衔接。
四、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其应于何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一并缴纳的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不同点是,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就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是按年征收的;这两个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起到减少乱占滥用土地、加强土地管理的作用。由于在征收中这两个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在《条例》规定上,与耕地占用税作相应的衔接,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此,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哪些占用土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国税总局2016第2号公告:第二十二条 以下占用土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一)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 (二)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 (三)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第四十条 按照《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情形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应税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二、城镇城建税
(一)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税率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而言,建城税是针对特定主体的税种。相对于广大公民来说,需要缴纳建成税的公民都是高薪阶级,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这跟个人所得税有相似之处。由于征税主体的不同。
八、租赁的土地交耕地占用税吗?
1、要看是否永久改编土地属性,简单点说,是不是占用之后不再耕种,如果是,必须交。
2、要看是否需要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需要办理的,缴。不需要办理的,不缴。这一点由国土管理部门界定。此外,如果经批准短期占用,在到期前恢复耕种,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可以退还的。
3、水电站是否有农田水利功能?如果有,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4、各地政策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和国土管理部门。
九、未利用土地建设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如果你们公司买的是工业用地,就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
十、农村耕地占用税?
1. 是的,农村耕地占用税是存在的。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用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村耕地占用税是指对非农业、非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占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而征收的税款。3. 农村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可以有效保护农村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同时,对于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