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多少立案?

纳税服务 2023-09-08 13:49 编辑:admin 275阅读

一、欠税多少立案?

我国刑法第203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9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犯罪构成

1、 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户、租赁经营户、个人合伙企业等特殊主体,不具备纳税义务人资格的不构成本罪.

2、 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观表现为明知自己有补缴所欠缴税款的义务,为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过失不构成本罪。

4、 犯罪客观方面

首先,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

  其次、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

再次,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

最后,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

二、欠税的表现?

应该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就属于欠税。

三、江苏融资租赁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印发《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

文件指出,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飞机、汽车、船舶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租赁物。

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应当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融资租赁公司不得虚构租赁物或租赁物合同价值与实际价值明显不符;不得接受已经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者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同时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开展下列业务或者活动:

(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以融资租赁业务的名义开展“校园贷”“现金贷”“高利贷”等;

(三)实际收取的租金、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四)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五)虚构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融资;

(六)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要求地方政府为租赁项目提供担保、承诺还款等;

(八)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性宣传;

(九)以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租赁资产比重、杠杆率、投资比例以及客户集中度、关联度等监管指标要求。

(一)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

(二)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

(三)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

(四)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五)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六)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租赁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同时满足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四、江苏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人员等保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改造适合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区域生产经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生产经营本地优质特色食品、传统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健康发展。

五、公司欠税怎么补缴?

如果所属期是当年,若在申报期内就正常进行申报补缴,若非申报期内,就要填写申报表到税务机关补缴。如果所属期是上年,就只能到税务机关办理窗口进行补缴,因为还需缴纳滞纳金。

六、江苏省垂钓管理办法?

不能在有高压电线经过的水面垂钓,高压危险。不能在禁钓水域垂钓。

七、江苏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江苏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设区市及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八、江苏省食堂管理办法?

您好,江苏省食堂管理办法是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该法规共分为十二章,包括食品安全原则、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管理、食品从业人员等多个方面。

食堂必须具备相关许可证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食堂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对食品进行储存、加工和供应,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还规定了对未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食堂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九、江苏省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企业严禁账外收取息费、账外经营以及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者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允许典当企业购买一定比例(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0%)国债、大额定存、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可不视为对外投资。

典当企业不得接受股东以持有的本典当企业股份进行质押典当,防止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

十、无欠税证明开具流程?

拿着营业执照副本去所属税务局进行查询,然后让税务出示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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