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作价入股怎么拿回成本?
土地作价入股,只能是通过利润分配收回投资萊垍頭條
二、以房产作价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契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
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三、《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行为包括: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土地作价入股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所以,要看你投资的企业属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看你单位自身是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不适用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款。
四、作价出资入股土地对外转让怎么评估?
以前的土地入股、评估,是股东投资的作用。 现在的土地评估,是银行贷款需要,一般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 现在的评估,当然评估出来的价值越大,对你能贷到款则越多。
五、什么叫土地作价入股到已成立的公司?
将土地折成市场价格,再根据公司注册资金等,确定土地折算后应占的股份比例,就是土地作价入股,当然有时不能以总股份作为基准,如果项目投资1000万,注册资金可能选择500万或其它数额,这个时候,土地作价就不能按照注册资本来定,而是按照项目投资包含土地价格等等建成所需的一切费用来计算土地作价所占的比例。
六、作价入股由谁批准?
由市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七、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怎么开发票?
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及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开具土地使用权折价款发票。
八、划转与作价入股的区别?
划转的意思是指无偿地从这个主体名下的资产划归到其他主体名下;作价入股的意思是指把某个主体的资产进行估价,把估价后确定的价值作为投资额,进入到某家企业的投资份额中。这家企业产生经营利润,作价入股方有权获取分红。作价入股的资产权属没有改变,划转后资产权属已经改变。
九、单位以土地作价投资入股是否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建筑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只要您属于有偿转让,则属于扣除取得成本或者旧房重置成本后的增值部分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十、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有什么区别?
1、两者本质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
2、两者土地使用权持有者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3、两者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不同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而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