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让要缴纳哪些税?

纳税服务 2023-09-22 01:56 编辑:admin 285阅读

一、固定资产转让要缴纳哪些税?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其中有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属于财税[2002]29号文件所说的“应税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3、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契税缴纳流程?

拿着你的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去契税大厅排队办理,交钱都很快的!

三、买房缴纳契税时间?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

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纳滞纳金。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很关心,一般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去审批缴纳契税,一般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

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交契税。

四、契税4%缴纳依据?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五、什么是资产转让?

  零资产转让主要有四种情形:   (1)甲企业在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并不注销,其余债务则仍挂在甲企业名下,乙以这些资产连同债务开办了新的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的开办单位在甲企业的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注销,甲企业的开办单位承诺负担其余债务,乙以受让所得资产连同设立新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企业的开办单位在甲企业的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的开办单位承诺负担其余债务,甲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变,乙成为甲企业的股东或独资经营者。   (4)甲企业在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并不注销,其余债务则仍挂在甲企业名下,乙以这些资产开办了新的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所谓的零资产转让。   零资产转让的最大问题是,那些没有连同财产一并转让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目前的审判实践对此的认识是:假设企业资产为100万元,负债为200万元,如果没有搞所谓的零资产转让,每一个债权人可以获得的清偿率为50%.现在企业的开办单位以零资产转让方式将企业的全部资产连同100万元负债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以此资产成立新企业。余下100万元债务由开办单位承担,或由没有被注销登记的空壳企业承担。那么,被带到新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获得100%的清偿,显然从零资产转让中获益,而谁是受损害者?是不幸没有被挑中的另一半债权人,他们本可以获得50%的清偿,现在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他们受到损害,显然是零资产转让的行为人挑选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承认这种挑选的权利,必然会造成这种不公正的结果。因此所谓的零资产转让并不是规范的兼并行为,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可能的侵害。   因零资产转让行为因其实质是一种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也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撤销权,撤销转让合同。   在实践中如果过多地撤销转让合同,社会成本过大。目前在实践中通常的处理方法是:   (1)对于第三种情形,由甲企业对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2)对于第一、二种情形,判令新企业以其接受的资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3)对于第四种情形,以被出售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受让方在其所持股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六、商铺契税的缴纳时间是什么?商铺契税的缴纳时?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总公司与公司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受者人(购买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契税是以土地的成交价依照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即:应纳契税=成交价*适用税率。其中:契税税率,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八、生育保险由谁缴纳?

小李最近应聘到一家外企工作,公司说要给她办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但是保险费除公司负担一部分外,小李自己也要负担一部分,比例为每个职工月工资的0.5%。小李很不解,她听说国家法律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因此她向公司提出了质疑。生育保险费用到底由谁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应该由企业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根据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有相似的规定。所以小李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由企业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费用。

九、契税什么时候缴纳?

各地标准不同,天津的话是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缴纳契税,北京是交房是缴纳契税,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房管局。

十、商品房契税缴纳?

南宁市商品房契税按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交,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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