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作业的区位因素?
(1)自然因素。
① 地形:高度:平原适宜耕作业;山地适宜畜牧业。
坡度:大于25°不适合种植业。
② 气候:光照、热量(温差)、水分。
③ 土壤:农作物生长的物质基础。
④ 水源
(2)社会经济因素:
① 市场:市场需求量最终决定农业生产的类型和规模。
② 交通运输: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
③ 国家政策:国家对农业的干预手段。
④ 劳动力:价格、素质
⑤ 工业和农业协作:工业——机械化,土地价格。
⑥ 生活习惯、历史因素:类型
⑦“三废”、化肥、农药:产量及销售,如绿色生态农业
⑧ 农业技术、科技
⑨ 经过的城市与工业区:市场
二、农机作业交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个人劳动所得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机作业、秸杆还田等与农业产生直接关系的活动属于农业生产经营,如产生个人劳动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以月为单位计算,根据税前金额的不同,逐级按照税率进行计算。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缴税比例为3%;5000元至8000元的部分,缴税比例为10%;8000元至17000元部分的缴税比例为20%;17000元至30000元部分的缴税比例为25%;30000元至40000元部分的缴税比例为30%;40000元以上的部分的缴税比例为35%。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两年总毛收入6万多元且从事的是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因此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您可以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深耕作业什么意思?
意思是把土地深深的耕一下的作业。
四、什么是种植业,什么是耕作业,种植业是耕作业吗?
耕作业即狭义的种植业。指需要定期进行播种、耕翻、栽培管理等耕耘活动,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耕作制度的种植业部门。例如水稻、小麦、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的生产,甘蔗、棉花、油菜、甜菜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它是农业各部门中最主要的一个部门,是农业生产和种植业中的核心部门。
五、农机生产作业:了解农机生产作业的询价单
什么是农机生产作业?
农机生产作业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机进行各种农业作业的活动。农机主要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施肥机等。
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是向农机生产厂家或服务提供商询价的一种工具。通过询价单,农民可以了解到不同农机产品或农机作业服务的价格、规格、质量等信息,从而做出合理的购买或合作决策。
农机生产作业的重要性
农机生产作业对现代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农业产量的稳定和品质的提升。农机生产作业还能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农产品质量。
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的编制要素
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的编制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的具体名称和规格:明确需要购买或合作的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的名称和规格,以便供应商能够准确报价。
- 数量:确定需要购买或合作的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的数量,以便供应商能够了解需求规模。
- 质量要求:明确对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的质量要求,以便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 报价截止日期:设定供应商需要提交报价的截止日期,以便及时比较和选择。
- 联系方式: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供应商能够与您取得联系。
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的编写技巧
编写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技巧:
- 明确需求:在询价单中明确需要购买或合作的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以便供应商了解你的需求。
- 规范语言:询价单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 注意细节:询价单中要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供应商能够与您及时联系。
- 设定报价截止日期:在询价单中明确设定供应商需要提交报价的截止日期,以便及时比较和选择。
总结
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是了解农机产品或作业服务价格、规格和质量的重要工具。通过合理编制和使用询价单,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做出明智的农机购买或作业合作决策。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关农机生产作业询价单的一些基本信息。
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果本文能够帮助到您,我将感到非常荣幸!
六、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以农机作业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贵公司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优惠项目备案。七、农机作业费开票大类?
农业机械作业费农业机耕税收分类应分两类:
一、农业机耕机械设备,指开垦、翻土、耕地、犁地和松土等农业机械。包括耕地机械(翻转梨、铧式梨、圆盘梨、栅条梨、旋耕机、耕整机、田园管理机、开沟机(器)、浅松机、深松机、浅耕深松机、机滚船和其他耕地机械)、整地机械(钉齿耙、弹齿耙、圆盘耙、滚子耙、驱动耙、起垄机、镇压器、合墒器、灭茬机和其他整地机械等)和其他土壤耕整机械建议选择货物—机械、设备类产品—专用设备—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土壤耕整机械税收分类,编码是:109023601。二、使用农业机械耕田作业,建议选择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30499。
八、农机报废企业条件?
国家没有规定农机用品的使用期限,目前只有拖拉机有:不超过9年
而江苏省采取的方法是每年年检两次发现不达标就报废,
文件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9〕12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试行。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安全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使用、维修、报废、回收以及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领导,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农业机械。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
第五条 农业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二)经过检查调整后,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的;
(三)经过检查调整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高于出厂规定值20%的;
(四)严重损坏,经测定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同类机型新购价50%,或者技术状态恶化,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运行相关标准,影响安全使用的;
(五)经修理、调整后噪声、尾气排放仍然超过规定标准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六条 已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但技术状况良好的农业机械,经检验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的,方可继续使用。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对上述农业机械每年检验2次,每次检验有效期为6个月,检验合格的,予以签章注明;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第七条 实行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通知农业机械所有人。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条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将符合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交售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登记报废农业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农业机械种类、型号、牌号、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全省统一式样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所有人在交售报废农业机械后,向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交回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农业机械报废证明》。到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公告该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第九条 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农业机械不得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
禁止已报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或者上道路行驶。
第十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确定。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经设区的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准,并领取全省统一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认定书》。认定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报废农业机械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收购。
第十二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监督下拆解报废农业机械,不得转卖或者维修报废的农业机械。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及时对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简称“五大总成”,下同)进行破坏性处理。对有利用价值的其他零配件,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备案后,可以作为维修零配件使用,使用时必须注明“回用件”字样,并建立回用件保管使用台账。
第十三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不得回收、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赃物嫌疑的农业机械,发现回收的农业机械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进行信用考核,建立诚信档案。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接受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高能耗农业机械给予经济补偿,鼓励、支持其购买使用节能、环境保护技术指标先进的农业机械。
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农业机械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农业机械更新计划应当包括更新机械的品种、机型、数量、补贴标准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报废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更新计划和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中给予追加补贴。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中国最早农机企业?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现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5年开工建设,1958年7月20日,中国第一台履带式拖拉机——东方-54拖拉机诞生,1959年建成投产。中国一拖是毛主席亲自敲定的厂址,周恩来总理亲自任命的厂长的工厂。
十、国内农机企业排名?
1、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3、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农业装备)
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5、沃得集团-沃得农机
6、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
7、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