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用补缴所得税吗?
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用补缴所得税。案例:对相关账务及凭证资料的检查发现该企业的违法事实:该企业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造成少缴增值税393179.40元。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418962.23元。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后补交了税款还要刑事吗?
税款自查补交之后不会被判刑的,现行法律对逃税罪的追究比较宽容,只有在拒不按规定缴纳税款和罚款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逃税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虚开增值税做了行政处罚。补交增值税滞纳金所得税。但罚款交不起?
不是所有的补缴税款都需要缴纳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应加收税收滞纳金情形:
1、税务机关在追征期内追征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含追征期延长到五年情形;
2、税务机关追征偷、抗、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4、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5、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6、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7、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9、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10、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加收滞纳金。
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的情形:
1、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2、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3、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5、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6、申报期内更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7、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8、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9、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0、特别纳税调整补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入库不收滞纳金;
11、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四、虚开成本票逃避企业所得税?
是的。如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就是可以列支成本或费用,就会少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会导致少交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另外列支的成本或费用,会少交企业所得税。
所有的虚开发票,无论普票还是专票都是违法行为的。
五、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票,会查封么?
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 票,不会查封,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的制裁,法人将受到法律追究。
六、虚开增值税用于企业实际抵扣怎么处理?
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了抵扣企业所得税算违法。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填实情况。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
七、企业通过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企业所得税应当怎么处理?
当然调整成本,补交企业所得税了,还有罚款呢,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交了所得税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可能少缴企业所得税。 因为发票是合法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如果虚构业务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虚开发票的一方就可以凭该发票虚列成本费用,从而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九、接受虚开增值税票,无能力补交税款,会怎样?
时间短的会产生滞纳金,一直不交税务会有不低于50%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所以还是想办法交了税金为好。
十、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15万,税补交了,会怎么判?
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始见于1995年10月30日中国的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205条吸收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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