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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核算带息应付票据的利息?

161 2024-10-01 13:22

一、企业如何核算带息应付票据的利息?

  企业开出的应付票据为带息票据,应于期末时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即: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应付票据”账户。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付票据”账户,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因此: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带息票据的利息处理:  带息票据在票面上往往标明一定的利率,该利率用来计算票据所含的利息。票据到期时,企业除了需要偿还票面金额外,还需要支付按规定计算的利息。  利息=面值×利率×票据期限  带息票据的利息一般都是在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如果利息金额较大,则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计算应付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应当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票据×××  如果利息金额不大,是否预提对会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则可在票据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时,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 票据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时:  借:应付票据×××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到期无款支付时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到期无法支付的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则银行将票款支付给持票人,企业就产生了一笔短期借款负债。企业应将应付票据负债转为短期借款负债,并将罚款支出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  如果企业到期无法支付的票据是商业承兑汇票,则企业应将应付票据的本息转为应付账款,罚息同样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借:应付票据×××。

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不应该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里,发放工资扣回来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取得税,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缴税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都是怎么回事?

应付税款法:直接按当年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的处理方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时间性差异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并通过“递延税款”科目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到以后期间的处理方法。

两者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是一样的,对时间性差异处理不同,应付税款法较简单,纳税影响会计法更符合配比原则。

公司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其中提取折旧200万,根据税法应提折旧100万(时间性差异),取得国债利息50万(永久性差异),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率40%。

应付税款法:

应税所得=1000+(200-100)-50=1050

应交所得税=1050*40%=420

借:所得税 4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20

纳税影响会计法:

所得税费用=(1000-50)*40%=380

借:所得税 38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20

四、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可否抵缴以后年度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都是年度汇算清缴,平时的月份只是预缴。您的行为只是使得12月份预缴的税款金额提高,但全年的应缴税款要到次年5月31日之前确定,一月份冲红的话,应该有机会调整的,纠正您12月份的失误。估计除了您,可能后续的汇算清缴环节也出现了问题,以至于您的失误没有被发现,超过了5月31日的最后期限。

五、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

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发放工资,凭证附件为付款审批表、员工(领款人)签字的薪酬表。。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月份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职工 代扣*月份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职工 代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六、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2、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4、各分支机构年度申报表 5、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3年用预缴申报表)

2、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3、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4、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以上资料中,总机构的1、2项和分支结构的1、2、3项资料通过网上申报,其他资料需要报送纸质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窗口。

七、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款如何记账?

收到退税时1、借: 银行存款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借: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年底时再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 未分配利润关于办理退税手续应注意的事项:1、根据市局的要求,办理退税的纳税人除需报送涉税管理系统要求的相关资料外,还需要报送《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纳税人没有《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可凭《银行电子缴税回单》原件前往办税窗口换开《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

.2、个体工商户在报送退税资料时必须另附银行存折的首页复印件(即有开户名称和银行帐号)

.3、纳税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二、所退的税款必须已入库而且以前未办理退库.三、《退税申请书》上的签名、印章必须齐全、清晰.四、《退税申请书》各项要素填写正确、完整.

八、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款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例:预缴所得税款10000元,上缴时所做分录如下: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结转:  借:本年利润 100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贷:本年利润 10000    在税务局退回税款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九、出口退税款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出口退税款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

1、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因此出口退税款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

十、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区别是什?

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现在不再使用了,所得税核算方法目前只有一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在这种方法下,本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数不作跨期分摊,故而不反映在“递延税款”账户中,只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特点是: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也就是说,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挤出利润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利润确定与资产计价是会计学中的两大中心内容。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定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数额是一定时期企业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的结果。前后两期所有者权益净额相比之差,反映企业的损益。同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不断地取得营业收入,为此要设置一些收入费用类账户,定期地总结账簿听记录,将营业收入和相关的成本、费用配合起来,加以比较,确定企业在一个时期内的经营活动是盈是亏,这就是“利润确定”过程。资产计价和利润确定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因此,确定利润可采用两种方法,即资产负债表法和损益表法。两者的方法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