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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中需要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291 2024-10-05 03:36

一、企业重组中需要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企业合并时,对于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3、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二、原告无需举证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行为责任。

并未明确规定结果责任,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加以确认。

(1)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2)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即结果责任。

在先行立法的司法解释中,它首次明确的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

但是该条除行为责任继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外,对于结果责任并没有确立起一般的分配规则。

所以,它仍非结果责任的分配原则。

三、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组需要盖章吗?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组需要盖章,并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过程就是在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对清算资产进行处置、分配,最终了结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的过程。计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计算全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得以及了结一切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得或损失。 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其中:企业清算所得税包括以下报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2、《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3、《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4、《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以上报表必须由清算组盖章。

四、企业所得税清算纳税年度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五、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别急,看看填报说明,先填附表一,再填附表二。慢慢看,看懂了,说明你进步了。初步填写一下,然后去税务,请他们指出错误,再修改数据。填报说明供参考。

六、办理注销的企业如何做所得税的清算?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以下内容需要清算: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第三步——第一个纳税年度中结算清缴所得税

  第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在第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四步——第二个纳税年度完成备案工作

  第二个纳税年度是指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在第二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第五步——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七、企业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资本公积在哪填写?

根据2023年04月27日的税收政策,企业注销清算时需在申报清算所得税时,在“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中填写。同时,在“纳税调整项目”中,可选择“转增资本公积”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八、企业注销时,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应该怎么填?

货币资金填写的不是当时注册的资金,而是你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下面那个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数字。

在国税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中有一份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都是 根据你的资产负债表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则需要根据你本年度的报表及明细账填列。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清算的问题?

1、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也是在年终汇算清缴的,而不是在开发项目完工时进行所得税清算的。你单位完工的楼盘,可以进行收入、成本的结转,按照结转后的利润预缴所得税。

3、计算预交所得税时,对单位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先进行弥补,按弥补后的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十、核定征收的企业需要年终所得税清算汇缴吗?

一、实行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