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拆迁补偿种类(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二)装修附属物补偿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二、麻涌拆迁补偿房屋,土地补偿标准?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5、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作者主要参照大部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项目进行简述。但最近因城中村改造拆迁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因是各村之间拆迁补偿数额差距较大,造成民愤极大。为此,作者建议:在根据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各村之间不能悬殊较大,更不能相互攀比
三、土地拆迁龙眼树怎么补偿?
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有如下规定: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山东天诚国土规划院。。。
四、出让土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虽然土地无偿,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可以征收房屋。着眼点是房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也就是说划拨和出让是评估时候予以考评的。这属于具体的评估专业问题。现实操作中,一般是按照出让模式评估,再扣除土地收益部分。
又因为征收拆迁前一般有协商补偿的过程(可参看“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方为了顺利的推进征收项目,一般对于划拨和出让是不作区分的。
五、海南拆迁土地是怎么补偿的?
一般来说,是按照建筑面积算的,而不是按占地面积。
即按楼层和平方补偿
六、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技巧
写作技巧: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介绍
国有土地拆迁是中国城市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收回和拆迁成为了常态。对于拆迁的农民和业主来说,能够合理地争取到公正的补偿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的技巧,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进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的基础。国家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众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等等。通过学习和了解这些法规,我们可以在谈判中将自己的要求和权益与法律进行对照,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提前准备
在进行拆迁补偿谈判前,我们需要提前对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进行评估。明确自己的产权状况,搞清楚自己的房屋或土地的价值,以便在谈判中有一个底线和谈判的目标。同时,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如购房合同、土地产权证、物权证明等,以便在谈判中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准备一些专业的谈判技巧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我们可以学习一些诸如反问法、沉默法、分点反驳法等谈判技巧,以应对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轻易受到对方的干扰和诱导。
确定谈判目标和底线
在进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时,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谈判目标和底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行情,对自己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制定一个合理的补偿要求。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和能力,确保补偿要求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谈判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技巧来争取更好的结果。比如,主动提出一个较高的要求,然后在谈判过程中逐步退让,以获取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此外,也可以表明自己有其他多种选择,向对方施加一定的压力。
善于发现矛盾和漏洞
在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中,我们需要善于发现对方的矛盾和漏洞。通过对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仔细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找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依据。比如,可以发现对方在使用土地时存在违规行为或者存在土地评估错误等。
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我们需要留心对方的言谈和行为,寻找其中的矛盾点和疑点。通过敏锐地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对方可能存在的漏洞或者隐瞒的信息。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在谈判中争取到更好的结果。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我们感觉自己在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中力有不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可以请律师、拆迁补偿专家等给予我们一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他们对于土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更为熟悉,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建议。
同时,也可以通过参加一些有关土地拆迁补偿的培训和学习班,提升自己的背景知识和技巧水平。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应对拆迁谈判中的各种情况。
总结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掌握一些谈判的技巧,就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准备和评估自己的产权价值,确定谈判目标和底线,并善于发现矛盾和漏洞。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寻求专业帮助。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在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七、农村房屋拆迁土地的补偿和房屋是不是分开补偿的?
是分开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涉及到农村房屋拆迁的,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选择产权置换的,按拆一还一的原则,选择货币补偿的,一般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八、拆迁赔偿的话 国有土地 和集体土地哪个赔款补偿多?
你好,一般情况下,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赔偿要高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但是对于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一般是需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来的
九、徐州承包土地种植蔬菜大棚拆迁怎么补偿?
你这种情况属于耕地拆迁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十、农村拆迁没有宅基地和土地能获得补偿吗?
来自北京中复律师的答案:
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和股东利益。具体标准需考量三个因素:一是征地《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如何?二是村里还有多少土地没有承包出去?三是村里还有多少集体资产?
原因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征地会安排五类财政支出:
✔土地补偿费支出
✔安置补助费支出
✔农村住宅补偿支出
✔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出
✔社会保障费支出
其中,第一项补偿款会给到村里,由村里召开村民会议,确定方案,进行分配。通常讲,有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户,领取自己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款;没承包地的农户,不一定一点儿拿不到,比如村里有100亩农用地,只承包出去90亩,那剩下10亩土地的补偿款很可能由村里人(有户口)均分。当然,具体还要看村里制定了怎样的分配方案,但这笔钱很可能有您的份额。
至于第二项到第四项,第二项给有承包地的农户,第三项给有房子的农户,第四项给地上有庄稼的农户,您并非这三项补偿的对象。
此外,您还持有《集体股权证》,那您就享有股东权益。比如村里有一些村办企业,这些资产属于集体所有,遇到征地拆迁后,设施设备被拆除,厂子下面的土地也被收回去,村子里肯定会得到补偿,这笔补偿属于集体资产的补偿利益,您可以基于股东身份主张自己的份额。
希望您提供更详细的介绍,比如征地文件、补偿方案、村里发包土地的情况,以便我们给您提供更完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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