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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项目核算的基础?

222 2024-06-25 15:46

一、企业施工项目核算的基础?

1. 表格核算法. 表格核算法是通过对施工项目内部各项环节进行成本核算,以此为基础,核算单位和各部门定期采集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填制一系列的表格,完成数据比较、考核和简单的核算,形成工程项目成本的核算体系,作为支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平台。.这种核算的优点是简便易懂,方便操作,实用性较好;缺点是难以实现较为科学严密的审核制度,精度不高,覆盖面较小。.   

  2. 会计核算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建立在会计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算的基础上,再利用收支全面核实和借贷记账法的综合特,点,按照施工项目成本的收支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 不仅核算工程项目施工的直接成本,而且还要核算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债权债务、为施工生产而自购的工具、器具摊销、向发包单位的报量和收款、分包完成和分包付款等

二、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归集?

  1.“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月末终了时,对于外购的材料物资,在没有与外部供货商确认材料的最终数量及货款总额时,按材料员的收料单做暂估,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某单项工程—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与供货商结算后,暂时没有支付现款时,将“暂估应付款”调入“应付工程款”科目中,凭购销双方确认后的结算单及合同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三)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科目下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计提。坏账准备按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扣出“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的期末余额为提取基数,计提比例为0.5%,计算公式为: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按年计提,采用备抵法计提。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 贷:坏账准备。当企业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已提取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进行补提;当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已提取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用红字做上述分录进行冲销。   (四)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2、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3、本科目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五)工程施工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2、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2、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3、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七)存货跌价准备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2、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3、如果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建筑施工单位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企业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照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各所属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四、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的统一规定   (一)工程成本费用归集   1、在“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合同成本”明细科目,归集和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该明细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   (1)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   2、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3、间接费用指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四险一金”等。   间接费用应按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部和间接费用类别归集核算,月度终了再以该项目部所管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的统计完成量为分配基数,分配计入有关项目的工程成本。   4、会计核算:   (1)项目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工程施工—某工程—合同成本—成本项目”科目,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月度终了,分配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二)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   1.按月编制《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表》,表内指标的填列方法如下:   (1)建筑业总产值:以统计部门报出的自行完成工作量为准;   (2)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以统计部门报出的分包完成工作量为准;   (3)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加上“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之和确认。   (4)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即“建筑业总产值”,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应付分包工程款”之差确认。   (5)合同毛利率:根据编制“施工图预算合同毛利率测算表”(详附表)或根据项目工程经济责任考核(承包)指标即:(上缴管理费率+营业税金及附加),并按谨慎性原则确定。合同毛利率不得确认为负数,且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6)合同毛利: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合同毛利率”确认。   (7)合同成本: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确认。   (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税费率确认。   2、会计核算:   (1)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根据“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对外分包单位)”科目;   (3)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确认的“合同毛利”,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4)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税种)”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附加费类别)科目。   (5)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三、建筑企业施工成本核算分录?

1.按材料成本核算。

2.按人力成本核算。

3.按项目成本核算。

四、工程施工企业财务核算流程?

1 购买材料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材料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 发工资、关于生产发生的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 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最后结转成本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最后结转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2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有区别的 如:<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结算收入 等。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以上科目变成: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生产成本---机械作业,生产成本---辅助生产,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等。 我觉得你应该买本专业教材系统的学习一下。上海立信出版社的《施工企业会计》很好的,每个例题都按照两种会计制度分别做分录。

五、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哪种?

在实际工作中,工程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应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并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方法进行核算。

2、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个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各自计算自行完成的部分的方法。

3、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方法进行核算。

4、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若干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的方法核算。

5、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一个单项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或将同一施工地点的若干个工程量较小的单项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的方法。

6.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

扩展资料

1、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2、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

3、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

4、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

5、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六、企业施工完工之后收回材料物资如何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七、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跟一般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不一样,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程建造时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工程报产值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三】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 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五】工程完工决算以后,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一、会计上工程施工单位确认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

八、用友t3施工企业如何设置项目核算?

首先要将施工企业核算的科目设置成项目核算,然后在基础设置-财务下面的项目目录里面增加一个项目大类,级次,然后再增加项目目录和明细进行分类,最后在维护里添加具体项目。

九、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收入确认

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收入确认的重要性

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收入确认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在合同会计核算中,正确确认收入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同时也能有效规避风险,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合理确定合同收入的确认时间和确认金额。合同会计核算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地识别、计量和确认收入,以便更好地反映合同的经济实质和财务影响。

收入确认的原则

在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收入的确认必须与相关的收益能够可靠地计量和确认。
  • 收入的确认必须基于实际履行情况,符合收入的经济实质。
  • 收入的确认必须能够明确地归属于合同当事人。

只有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前提下,施工企业才能正确地确认合同收入。否则,就会导致财务报表信息的失真和错误,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信誉。

合同收入的识别和计量

在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中,合同收入的识别和计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合同收入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由于将相关资源转移到合同方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包括单价收入和变动收入两种形式。

对于单价收入,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履行的数量计算收入金额。同时,还需要对与单价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进行分摊,以便计算出净收入。

对于变动收入,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履行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来计算收入金额。变动收入通常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索赔等因素有关,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计量,并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

合同收入确认的方法

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常见的方法包括交付法、比例完工法和完工法。

交付法

交付法是指在交付物理产品或者完成服务时,确认与交付有关的收入。对于物理产品的交付,收入确认可以基于交付的数量和单价进行计算;对于服务的交付,收入确认可以基于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比例完工法

比例完工法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已完成工作量与总工作量之比的变化情况,逐步确认合同收入。根据比例完工法,企业可以按照已完成工作量所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认相应的收入。

完工法

完工法是指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按照完工法,企业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确认全部收入。完工法适用于履行周期较短、履行进度较快的合同。

风险与控制

在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中,风险与控制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合同会计核算的不严谨和不规范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 收入错报和虚增:过早确认收入或虚假确认收入,导致财务报表失真。
  • 成本错配和漏报:未能及时、准确地配比与合同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导致收入和利润的失真。
  • 风险管理不完善:未能妥善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和变更,可能面临索赔和损失。

为了规避上述风险,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合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和管理,及时调整合同会计核算方法和策略。

结语

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收入确认是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同收入的正确识别、计量和确认是合同会计核算的核心要素,需要遵循相关原则并选择适合的确认方法。

同时,风险与控制也是施工企业合同会计核算中需重视的问题,合理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能有效规避风险,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会计核算收入确认时,应高度重视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

十、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

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及影响

随着建筑和施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风险。其中,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就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将探讨施工企业如何利用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来优化管理和降低成本,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

了解增值税合同成本法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是指施工企业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合同约定,对发生的增值税按照成本计算进行征收和退税的一种税务处理方式。该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减免的成本,从而降低税负。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合规的税务处理方式,避免了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其次,它可以让企业在成本计算中合理减免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盈利能力。同时,它也为企业优化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施工企业的增值税合同成本计算

施工企业在进行增值税合同成本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约定: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增值税合同成本的计算方法和减免项目。
  2. 成本计算: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施工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包括纳税基数和税率的确定。
  3. 减免项目:根据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可以减免一定的增值税,如原材料采购税额、低值易耗品等。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优势与挑战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为施工企业带来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盈利能力。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计算和减免增值税,将节省下来的成本用于投资和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其次,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在计算增值税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成本进行详细的核算和管理,从而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并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然而,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和税务专业知识,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其次,由于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规定较为复杂,施工企业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理解和应用。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影响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从而提高盈利能力。这对施工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

其次,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优化企业的管理。在计算和减免增值税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从而提升了企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此外,增值税合同成本法对企业的业务运作也有一定的影响。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要求,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避免引发税务纠纷和不良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盈利能力,优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并对企业的业务运作产生影响。然而,企业在应用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时需要注意相关合同约定和法规要求,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