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贷款政策建议

纳税服务 2023-07-15 08:02 编辑:admin 265阅读

一、涉农贷款政策建议

农林经济管理定向出来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乡镇企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乡镇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人员管理、市场分析等方面。

农村基层政府部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农村基层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政策的制定、农业生产管理、农民组织建设等工作。

市场中介组织:毕业生可以在市场中介组织从事农产品销售、营销策划、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可以帮助农民将农产品推向市场,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涉农企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涉农企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分析、市场营销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总的来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农业、林业、农村经济管理等领域从事各种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逐渐发展自己的专业特长,拓宽就业方向。

二、2020年涉农贷款要求

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法律共57个,其中法律14个,行政法规20个,农业农村部规章23个。修订法律更新和新增《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以及执法相关法律文件等

三、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解析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

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四、涉农贷款政策落实

涉农贷款指的是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普惠涉农则泛指所有与农有关贷款,范围更广

五、涉农贷款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小额贷款公司是以经营小额贷款,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成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秉承“小额速贷、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基本策略,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型”的经营理念。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满足以上条件,而且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级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成立。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因此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六、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涉及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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