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分级征管是什么

纳税服务 2023-07-13 23:35 编辑:admin 156阅读

一、分类分级征管是什么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类分级管理是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部分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方式。

  第三条 分类分级管理应当遵循专业分工、监督制约、依法征管、科学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主体,应当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协作沟通,防范管理漏洞,逐步实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

  第二章 纳税人分类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其中企业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六条 企业纳税人分类以规模和行业为主,兼顾特定业务类型。

  第七条 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分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

  大企业专指税务总局确定并牵头管理的、资产或纳税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集团;

  重点税源企业是指省以下税务机关牵头管理的、资产或纳税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纳税人,具体标准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一般税源企业是指除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以外的企业纳税人。

  第八条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划分企业纳税人类型;或根据管理需要和税务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对特定业务企业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原则上比照一般税源企业管理。

  第十条 自然人分类以收入和资产为主,兼顾特定管理类型。

  第十一条 自然人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和一般自然人。

  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是指税务总局确定的、收入或资产净值超过一定额度的自然人;

  一般自然人是指除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外的自然人。

  第十二条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需要和税务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确定本级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及特定管理类型自然人,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 纳税人分类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税源发展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期限一般以纳税年度为单位。

  第三章 涉税事项分类

  第十四条 涉税事项是指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和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十五条 涉税事项分为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

  第十六条 纳税服务事项是指《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依纳税人申请由税务机关受理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等事项。

  第十七条 基础管理事项是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委托代征、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事项是指围绕分析确认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而开展的税收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数据集中管理、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任务管理、风险应对、风险应对过程监控、效果评价、风险分析工具设计维护等事项。其中数据集中管理主要包括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交换、数据调度等事项;风险应对主要包括风险提示提醒、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下同)、税务稽查事项。

  第十九条 法制事务事项是指与税收法制工作直接相关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管理、争议处理、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等事项。

  第四章 分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 一般税源企业和一般自然人主要由县税务机关负责管理,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由各级税务机关分级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纳税服务事项和基础管理事项主要由县税务机关负责管理,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由各级税务机关分级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全国性的数据采集、数据集中管理、风险管理规划、风险任务管理、风险应对过程监控、效果评价、风险分析工具设计维护;组织实施区域性、行业性的税收风险分析;组织实施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等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组织实施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反避税调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实施全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负责全国性政策法规管理和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其他应当由税务总局承担的事项。

二、分类分级征管的意义

1、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消除现行国库管理制度的诸多弊端。

    现行的以多重账户为基础的分级分散收付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二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三是收入执行中征管不严,入库时间延滞,退库不规范,财政收入流失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支出执行中资金分散拨付,相当规模的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难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既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又容易诱发腐败现象。因此,现行的以多头设置账户为基础,分散进行的资金缴拨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发展要求,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2、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内在要求。

    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改革,如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都属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财政改革,这些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核心制度,这几项改革紧密联系,互为条件,缺一不可。特别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它是整个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预算执行的制度性保障。

    3、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预算内外资金集中在一起,政府和财政部门掌握了所有的财政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当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收入的季节性不均衡与支出之间存在的矛盾,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的转变,增强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4、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预算执行实现了以支列支,保证了政府预算支出与单位财务支出的一致性;对单位财务管理从资金管理转移到指标控制,实现了指标、资金分离运行的管理模式;对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实施全程监控,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提供了准确依据;通过整理、对比和分析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使得我们有条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确保预算编制准确有效;财政管理、财务管理信息通畅、透明,有利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5、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国库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中,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减少了中间环节,使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从而有效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改变了资金由预算单位层层下拨,环节多、在途时间长、支付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方便各单位支出需要。

    6、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通过集中收付和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每项收支的审核,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全部纳入依法治理、规范管理的轨道,提高了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了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能够较好地杜绝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支出,这样也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促进廉政建设。

三、什么叫分类征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子目就是医保下面有很多分类,其中一个分类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与每年1至10日全额缴纳

四、分类征收什么意思

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

(2)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可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3)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差价税、特惠税、普遍优惠税。

(4)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

(5)按照关税保护的程度和有效性分类,可分为名义关税、有效关税。

五、征管分类分级管理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基础数据作为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载体,它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从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从计会部门税票核销、国库对账,到各业务科室出分类税收统计表,各项业务工作已越来越离不开征管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和税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提高。但目前在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影响征管基础数据质量的主要原因

(一)纳税人填报基础数据错误率较高

由于部分基础资料都是由纳税人提供或填报,其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基础数据和填报资料的质量。目前,巴里坤县各企业的财务人员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不能正确填写,并存在资料报送不全、漏项等问题。例如,企业的经营性质和国标行业等参数经常会填写错误,哈密盛建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分公司在填写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时屡次修改,在房屋工程建筑和建筑安装中来回改动;兼营内容经常填写不完整,等等。

(二)税务人员对基础数据的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负责数据录入与审核工作的部分基层税务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缺乏一定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因此在审核和录入各种数据时,随意性较大。如:在给新纳税人办理登记及纳税核定时,对企业行业分类、应纳税种等基础数据核定不准确;在录入退库信息时,往往不仔细审核纳税人资料,对政策掌握不够,在填写退库理由时较随意,这样在会统数据归集时会产生错误,巴里坤县目前的退税大部分都是政策性的退税,可录入时一般都在退税理由栏里填写成多缴税金;没有仔细审核纳税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导致在税种鉴定时遗漏了税种;税收管理员、大厅工作人员没有完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形成了无效数据。类似的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源源不断地进入征管信息系统,形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和冗余数据。

(三)外部信息数据传递渠道不畅

由于税务机关与社会其他各部门间信息化发展不同步,导致部门间信息不能平滑对接和共享,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在当前税收征管系统中,目前掌握的税收信息数据绝大部分是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自社会其他渠道的信息狭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税源监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共享渠道梗阻,导致税源信息监控的不具体、不系统、不全面。各涉税信息部门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信息共享、内外联动的监控机制,造成税务机关与财政、工商、银行、土地、交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不健全,仅限于协作配合,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部门间缺乏联席制度,直接影响到税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信息数据考核不完善

目前,税务机关数据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互不兼容,有的考核指标甚至互相矛盾,指标设置不科学,个别指标脱离实际,考核办法制定的太细、太繁琐,既不便科学考核,也不利科学管理。比如数据的采集、应用,要求税收管理员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该达到什么效果等缺乏全面认识和合理界定,对数据质量的好坏难以准确衡量,造成干多不如干少,干少不如不干的局面,致使以责任落实与追究为出发点的考核措施往往流于形式,也加重了基层的负担,造成基层疲于应付,甚至诱导基层为部分数据指标弄虚作假。

二、提高基础征管数据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税收信息数据作为税收管理第一资源,作为税收预测、管理、统计、分析等一系列税收征管工作的依据,贯穿于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税收信息的完全性和有效利用很大程度影响着税收征管的效率。因此必须立足当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数据管理,实现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着力打造一个高质量的税收数据环境,为税收征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从源头提高纳税人申报资料质量

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是征管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源之一,它的质量严重影响着税务系统数据管理的质量。因此,税务机关要将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作为一项长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加强对办税人员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填写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的培训。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以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水平和填写各种税务发票的质量。另外,还要进一步推广电子申报方式,推广使用纳税人客户端的软件,减少纳税纸质资料向电子资料转变的二道环节,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将纳税人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促进纳税人提高申报资料质量。目前我局在推广税库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于纳税人申报的数据准确性却没有进行跟踪,目前我局的网报数据仍有34条无效数据,导致会统待解数出现38.9万元的余额。

(二)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自身素质

要强化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加强对税法知识以及税收实务的学习,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风险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工作实务考试,使学法、用法成为常态,使钻研业务、精通业务成为常态,通过提升税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并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从而提高税务人员认识、发现、预防和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要继续通过强化培训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各种税收管理软件操作水平,造就一支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还懂数据分析运用的综合素质队伍,从而保证信息数据审核、录入的质量。

(三)大力发展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协作

目前,与税收征管存在密切关联的第三方信息,大致有工商登记信息、供电部门纳税人用电信息、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这些第三方信息如果能够与地税税收征管信息做到良好共享,那么,必将对税收征管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能大大减轻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当然,这当中目前还涉及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信息传输技术的问题,虽有困难,但却是一个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困难的途径。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以国税、地税、工商、商务、供电、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涉税信息采集互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和信息反馈制度,确保涉税第三方信息采集互换工作的扎实开展,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数据共享与利用。

(四)明确征管信息数据考核标准

基础数据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来确保信息数据正确、及时、完整的可靠采集。一是推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对机外数据、虚假数据、不规范数据从源头上严加追究,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纸质资料,轻电子数据,重数据录入,轻数据质量等现象;二是推行数据质量领导负责制。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才可以有效地解决软件数据无人过问,职责不清等现象;三是推行征管数据调整审批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严禁从数据库底层随意修改数据,严格限制越权操作、越权审批等不良行为,要有明晰的操作权限划分,这样才能使得各种责任追究制有据可查;四是实行数据运行过程控制制度。建立数据审计系统,充分利用数据集中优势,通过数据审计程序检测,将数据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相关机构进行分析、整改,并随时监测整改情况,规范操作行为;五是推行数据运行监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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