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墙体材料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公开发布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二、对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内容?
内容摘要: 首先,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详细内容: 首先,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一,注意免税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北方地区随着纬度不同,各地入冬时间也不同,东北已经下大雪,华北地区还是初秋时节。比如,哈尔滨的供暖期一般是每年的10月20日到次年的4月20日;北京的供暖期一般是每年的11月15日到次年的3月15日。所以,哈尔滨的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是2018年4月20日,北京的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是2018年3月15日。 第二,注意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的范围: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实务中,供热企业大多数是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采暖费。 第三,注意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向居民供热的采暖费收入与其他采暖费收入分别核算,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第四,注意开票问题。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供热企业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是否需要享受免税还是放弃免税? 财税〔2008〕17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中明确,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也就是说,供热企业所需主要原料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3%调高至17%,而销售暖气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向居民供热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但是企业的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的不同,加之销售热价一般执行政府定价,向居民供热的售价偏低,部分供热企业享受免税反而使进项税转出大于免缴的销项税,导致多缴纳税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供热企业,尤其是热电联产的企业,享受还是放弃增值税免税政策,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详细测算,需要比较向居民供热的销项税额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的大小。 94号文规定,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当月全部采暖费收入×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免税收入比例,计算出向居民供热的采暖费收入,确定向居民供热的销售额。 然后,确定向居民供热发生的进项税额。热电联产企业,一般无法判断所购进的煤炭哪些用于发电,哪些用于供热,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进而计算出向居民供热发生的进项税额。 通过上述计算得出,如果供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则争取免税较划算;反过来,放弃免税权合适。需要提醒的是,放弃免税权要进行申请,并且一经放弃36个月不得重新申请。 其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醒注意免税时间与免征增值税时间的区别。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重庆两江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
目前来重庆的企业能够比较方便的申请到西部大开发政策,以此可以把企业所得税的25%按照西开政策的15%上交,然后加上重庆一些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给企业财政扶持多交企业所得税的50%,最终企业上交所得税能减少到12%,从而大大更加了企业利润,也是外省企业来重庆办理企业最大的优势
四、以下哪个证据不能表明地球是圆的?
一般是有关于地球公转或自转的证据,它们不能说明地球是圆的。
地球是圆的主要表现于:北极星越北越高,月食的影子是球状物体的投影,海边的轮船驶来像是在上升,驶去像是在下降,人能环绕地球一周等。
五、有机肥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么?
按照2008年1月最新实施的所得税法,环保企业可以获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六、农业合作社与农业公司所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样的吗,有哪些不同?
增值税其实差不多。
农业合作社的话,喏,都在这里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8 81号文
农业公司的话做自产农产品免税也可以。
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所得税的话等我去翻翻,不记得了。
要单独说的是农业公司如果采用公司加农户模式,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对这一块执行的尺度是有差异的。这个问题根源就是对免税备案的日常管理,这块不细说了,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七、以下鱼不能食用的是a河豚鱼b鲫鱼c银鱼?
选A。
事实上三种鱼都可以食用。河豚鱼的消化系统有剧毒,但加工处理时小心操作,鱼肉是无毒可食用的,而且口味鲜美。有些饭店的大厨师傅在上菜时,当着顾客的面先尝一口,以示无毒。
八、我们是一家民办营利性的幼儿园,请问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税发〔2012〕53号)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九、什么是驾驶员不能初次申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办法规定,不能初次申请的驾驶证为B1、A3、A2、A1,初次申请只能申请F、E、D、C5、C4、C3、C2、C1、B2。不能初次申请的车型,只能通过增驾的方式考取。
1、增驾a1驾驶证的,需要持a3、b1驾驶证满五年以上,或持b2驾驶证三年以上,又或者是a2驾驶证满两年以上,并且还要满足最近的五个记分周期没有被扣满12分情况。
2、增驾a2驾驶证的,需要持b1驾驶证满三年,或持b2驾驶证满两年,又或者是a1驾驶证满一年,并且还要满足最近的三个记分周期没有被扣满12分情况。
3、增驾a3驾驶证或者b2驾驶证的,需要持c1驾驶证满1年,最近的1个记分周期和本记分周期没有被扣满12分的情况。
4、增驾b1驾驶证,需要持a3、c1、c2、c3、c4驾驶证满3年,或者持b2驾驶证满两年,并且最近的3个记分周期没有被扣满12分。
十、水在零下100度以下是不能蒸发的?对么?
正常条件下,这是对的。
因为零下100度的水一般是固态,而蒸发是指液态变气态的过程。
所以,这时的水(实际已经是冰)不能蒸发。
或者,这时的挥发,属于升华(固态直接变气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