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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在承包期内可以动地吗?

138 2024-10-18 14:36

一、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在承包期内可以动地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方不可以随便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整户消亡是在承包期内还是承包到期后土地收回?

1.整户消亡原则上是在承包到期后将承包的土地收回,这是合法的没有凝义。可是整户消亡属特殊情况,整户消亡了无人经营了,承包的土地到不期已沒有实际意义收回也没有错。2.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承包人在生前将承包不到期土地委托或让亲親,朋友使用必须到期后才能收回。

三、土地在承包期内被征收,补偿款应归谁?

农村土地承包后被国家征用的补偿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承包土地合同期内承包人死后取得财产可以继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指南》对于土地承包人死亡后代继承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本法第2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例如,在一个3口之家中,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生前分到的承包地应当由丈夫和孩子继续承包,妻子的父母不能要求继承,因为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是在分配土地时按照人口计算土地的数量。只有在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才存在是否允许继承的问题。

五、土地承包期内土地流转出去了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或者流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1988年土地承包应适用哪个土地承包法?

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是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也就是说你与村里1988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此法还未出台。

但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

所以你与村委会1988年签订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七、山林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砍伐树木?

山林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没有经申请同意也不能砍伐树木。

八、个人如何承包土地?

个人承包土地如下流程: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村民会议共同选举产生承包的工作小组。

2、承包的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订并公开、公布承包的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的村民会议,共同讨论并通过承包的方案。

4、公平公开组织和实施承包方案。

5、最终签订承包的合同。

九、土地承包期届满,怎么继续承包,承包费用怎么计算。土地到期了?

土地承包以30年为期限,期满后原则上可以继续承包原来的土地不变。

十、和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30的合同,在合同期内,承包地可以确权吗?

只要是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就可以凭该合同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否则如果属于以其他形式承包的村集体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即使签订三十年合同,也不能给予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