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分录
要先看城建税是否已经计提,如果没有计提,需要先做计提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库存现金如果缴纳的时候已经做了计提分录,那么只需要做以下一笔分录即可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库存现金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按当期应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按7%或5%计算通过三次分录 计提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末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次月完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其二,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盘及税控盘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会计分录为
1、支付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等
2、申报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分录不计提
城建税忘了计提只需要在下个月补计提就可以了。
城建税补提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因此,预缴税款时不计提城建税,待实际缴纳时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税依据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分录可以当月计提么
当月扣缴的社保不需要计提,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银行存款
3、支付当月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的编制格式为:
1、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2、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3、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4、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5、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