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维护建设税表怎样填写
计提:
借:应缴税费--未缴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缴税费--未缴增值税 ---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上交:
借:应缴税费--未缴增值税 --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用计提)。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表怎么填
印花税计算公式:印花税税额=相关的合同金额*印花税率,不同的合同税率也不同。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您可以参一下。
三、城市建设维护税申报表如何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地税系统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无需再进行零申报。
国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月申报税额3万到10万(按季申报9万到30万)申报成功后,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三项附加税减免,系统会自动对这三项0申报,网报就会提示已申报无法重复申报。目前网报会只显示未申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金三核心系统申报附加税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三项以红色显示,并且提示纳税人“列表中红色数据项为增值税附加税(费)和消费税附加税(费)已申报数据时,请务必删除。”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资料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属于地方附加税。主要是为了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2,城建税以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为依据,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
3,《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表怎么填
房屋租赁发票税点包括: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七、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