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
(2)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 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相关文件:国发〔2003〕26号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3)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 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政府,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二、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是地方税的对称。由一国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又称国家税。是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 在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国家,通常是将一些收入充足和稳定的税种作为中央税。由于各国税收管理体制不同,中央税的划分和规模各有不同的特点。 一些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中央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有些财权更为集中的国家如英国和法国,中央税高达80%左右。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