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房地产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则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转让以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其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其转让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3)转让的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转让,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4)上述交纳土地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税目前分两种缴纳方式,先是预缴,最后清算。预缴是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或预售的过程中按照核定税率征收,各地税率略有不同。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缴税额,毛利达5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达到利润率30%,毛利高于20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更是达到60%。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1.5%,预缴基数是预收款额(或销售收入)。因为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时不一定确认销售收入,只要取得预收款就要按比例预交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成本中的比例?
土地增值税的算法是这样,它包含了以下几项扣减项目:
1.土地成本及契税,动迁补偿等
2.开发成本,也就是土建,前期工程费用,基本设施,设备,建筑安装等
3.开发费用,以上两者之和的10%,或是能计算的利息费用,为上述两个之和的5%,以及上述两个之和的5%做为开发费用.
4.房产开发公司加计扣减项,也是土地和开发成本,加计10%扣除,主要是鼓励开发公司前期将生地整为熟地的一项特殊优惠,非房产开发公司是不能享受的.
5.税金,由于房产开发公司的印花税,按房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应计入管理费用,故印花税为特殊情况,不列为税金扣除
以上5个加起来,就是土地增值税计算时的"成本",用收入减去"成本",就得到土地增值金额,将此增值金额去除以"成本",得到增值率,然后查表,就能够知道税率,并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的金额了.
您知道房产开发公司的营业税该怎么算吗?这是税金的主要项目之一哦.
四、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是怎么交的?
答: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首先计算销售收入,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2、计算商品房的扣除项目金额。(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约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 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3、计算增值额 等于销售收入-可扣除的项目总额,对于房地产企业,印花税计入到管理费用,不能再重复扣除。4、根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依据土地增值税汇率表计算土地增值税5、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然后去税务局申报。
五、非房地产企业之间转让土地使用权交纳土地增值税吗?
区别主要是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上吧。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作为扣除并可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但非房地产企业不能扣除;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扣除,但非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其实上两项都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关)还有重要一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享受(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加计20%扣除,但前提是转让的不是生地哈。
六、房地产企业分立真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房地产企业分立真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
1、按照理论上的开始时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生效实施之日,也就是1994年。
2、2009年之前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之前的条例法规无法实际操作,加之各地政府对此不是很积极,因此在2006年以前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只要预缴纳预收收入的1%,最后基本没有实际清算土地增值税的,即使清算了也没有超过1%的税率的。
3、2009年6月1日开始的国税发[2009]91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必须进行清算的具体操作,之后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计、清算。
4、之前完工清算的房地产项目,在每个地方操作不一样,有的地方2002年以前的不再追究,有的是2006年为限。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自身要进行税务清算注销时,往往出现麻烦,因为遇到较真的,就会清算这个企业之前所有的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如果被“咬”到可能还会面临每年18%的滞纳金和100%的罚款巨额损失。
八、房地产企业预售商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多少?
您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按照销售额来预征,普通住宅为2%,商业为3%,各地会有所差异。房地产企业预售商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对纳税人预售除公寓和别墅以外的非普通标准住宅,暂停按预售收入的1%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
九、预缴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什么科目(房地产的)?
1、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必需计入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以反映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的负债情况;同时借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
2、待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从长期待摊费用结转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按季申报还是按月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